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机关征收。
2.按上年度职工人数的1.5%计算应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数。剔除已安置的就业的残疾人数,安置不足的人数,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职工工资,计算出来的就是应缴纳的残保金。
3.由企业事业等单位自行到税务机关申报。年度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流程:
1.打开本省电子税务局,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2.登录后,“我的待办”栏显示残保金申报任务,点击右侧“申报”即进入申报界面。也可通过打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非税收入申报”下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路径1
路径2
3.根据需要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所属期选择“按年申报”,确认税款所属时期(2022年应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的残保金),点击进入“下一步”。
4.进入申报表页面,据实填写信息。
各栏次填写说明:
5.填写完相关栏次信息,系统自动识别缴费人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计算本期应补(退)费额。
①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②分档减免:
注:以上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均为申报期)。
6.表格下方填列经办人基本信息后,点击“申报”,申报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缴款界面。也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缴纳”模块,选择相应缴款方式缴纳费款。
7.申报完成后,可从首页“我的待办”查看申报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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