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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行业的市场前景?

252 2024-03-13 01:57

一、寄售行业的市场前景?

寄售行业从前两年,解除了特种行业规定,申办营业执照也容易了。

是一个有技术壁垒的行业项目,以及可做老字号的行业。

其业务产品范畴,基本都是固定,比如:酒、奢饰品手表包包、电子产品等。

赚中介差价,以及低价回收高价出售,为急用钱的人服务,为捡漏服务,为收藏服务。

线下开店,只要一件房租,可大可小,起步开始。

当然技术从何而来,需要去学习,成熟的寄售行,在产品收售品类上面,基本都是固定的,学习也并不会多么复杂,都有固定的鉴别方法。

比如当自己不确定产品真伪的时候,可以圈内人探讨,也是渠道经营的来路出口。

一瓶82年的茅台,你收到在圈内流转下,会是什么结果,自己想吧。

行业的前景,领飞只想说一点,人们越来越富裕了,经济流通越来越活跃,富裕的结果就会走短,作贱自己,这个基数是很庞大的。

正是大家觉得这个项目行业水很深,所以不敢尝试,以及想都没想过;并且觉得也是一门技术行业,害怕学。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不缴纳消费税的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06年4月1日起,调整取消了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税目,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取消该税目是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

三、外购蓄电池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再出售时的消费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的规定,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

发生上述生产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的规定,“一、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外购应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未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将已抵扣的消费税税款,从核实当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中冲减。”因此,如符合上述准予抵扣消费税的规定,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四、所有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均应缴纳消费税。是对还是错?

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属于征收增值税的货物的范畴,这句话是正确的,因为增值税是普遍征收,消费税是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特定增值税应税项目进行的特殊调节。

五、卷烟的批发和生产环节都要缴纳消费税吗?

都征税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2、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

3、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则不用征税。

六、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如何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要交纳消费税。  如果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不交消费税。只对最终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七、服务行业的增值税怎么缴纳?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注:本条是对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规定。

适用6%税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八、用于日常餐饮调制的料酒企业是否要缴纳消费税?

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九、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怎样计算缴纳消费税?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①材料成本+②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什么环节缴纳消费税?

1、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才不计入成本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

如果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那么再销售时这个消费品是要单独缴纳消费税的,等于一个东西交2次税了,所以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成本应为委托加工原料+加工费等

销售收入出现增值要交增值税

具体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需再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销售的,需缴纳消费税,但可扣除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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