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保金免征条件?
如果你的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就不用交残保金;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要交相应的残保金。
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电梯年检免征条件?
1.
超过15年的在用电梯(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
电梯在定期检验合格周期内,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3.
使用单位未被纳入“信用德州”黑名单。
三、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免征吗?谢谢?
不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否有税,每月都应该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即:有税进行有税申报,无税时也要进行零申报。所以需要填写,只需进行零申报即可。
增值税为0,附加税也为0。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综合纳税申报表,应税收入填“0”。应纳税额填“0”。
四、免征增值税的要不要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你好,我是【最深沉的感情】,很高兴为你解答。免抵税额需要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出台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该文件的最新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拓展资料
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所免抵的增值税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当期免抵税额进行确认并据以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生产企业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视同企业已缴纳了增值税。应按规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附加税,“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附加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更多专业的科普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喜欢我的回答,也请给我赞或转发,你们的鼓励,是支持我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家。五、2019年残疾人保障金免征条件?
一、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粤财办明电 〔 2015 〕5 号)和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粤残联 〔 2015 〕29 号 )的规定:
(一)自 2015年 1 月 1 日(含 1 月 1 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 1 . 5 % ,且在职职工总数在 20 人以下(含 20 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 36 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 2015年 1 月 1 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 1 . 5 % ,在职职工总数在 20 人以下(含 20 人),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未满 36 个月的,免征不足月份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财税〔2017〕18号《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上海二手房增值税免征条件?
二手房免征增值税条件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2、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七、农户种植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1、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2、凡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和不是销售‘自农产品’的,应按‘农民销售自农产品’执行政策。”
因此,在确定你的农民身份情况下,若你销售的是自农产品或税务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你销售的苗木是非自产的,则不能对你征收销售苗木的个人所得税款;假如你销售的苗木是非自产的且税务人员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一点,你就应按照有关税收政策缴纳税款。
八、借款合同免征
借款合同免征:
借款合同是贷款交易的基本法律文件,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益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然而,近期关于借款合同免征的争议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此,我们将就这一话题进行深入探讨,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借款合同免征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规定。
什么是借款合同免征:
借款合同免征,简单来说,就是贷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放弃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这意味着一旦借款人违约,贷款人将无法采取法律措施来追讨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合同免征的目的是为了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向小微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减轻其贷款风险。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借款合同免征的法律依据:
要了解借款合同免征的法律依据,首先需要了解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的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免征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是可以成立和执行的。
此外,借款合同免征还可以通过与贷款人的协商达成,双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从而使合同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免征的内容和范围,以免引起纠纷。
借款合同免征的优势:
借款合同免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降低贷款成本:通过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益,贷款人可以更加灵活地制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从而降低贷款成本。
- 吸引更多贷款机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借款合同免征有利可图。在营销活动中,金融机构可以以此作为竞争优势,吸引更多客户。
- 增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合同免征可以给借款人一定的缓冲时间,增加其还款能力,减少违约风险。
- 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借款合同免征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大的自主权,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借款合同免征的注意事项:
虽然借款合同免征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注意事项:
- 合同约定的合法性:借款合同免征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侵犯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 明确免征范围:借款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免征的内容和范围,以避免引起争议。
- 风险评估和管理: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免征前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 合同约定的公平性: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保持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平衡。
结论:
借款合同免征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方式,对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都具有一定的优势。然而,要合理利用借款合同免征,需要在实践中注意合同约定的合法性、明确约定的范围、风险评估和管理以及保持公平诚信原则。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借款合同免征方式,才能更好地实现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双赢局面。
九、城建税如何计算?
营业税:营业收入*3%,城建税:缴纳增值税额*(城镇7%,乡村1%),教育费附加:缴纳增值税额*3%,
个人所得税:(每月工资额-2000)*速算率(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起征点2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不超过500元50
二超过500元至2000元1025
三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125
四超过5000元至20000元20375
五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251375
六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303375
七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356375
八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4010375
九超过100000元45153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不超过5,000元的50
二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10250
三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1,250
四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4,250
五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不超过20,000元的200
二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302,000
三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十、个税免征标准?
只要每个月收入不大于5千就可以免税,年薪小于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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