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公司跟分公司的增值税怎么申报?
1,如果分公司有增值税业务,可以向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过注意一点:对企业附设的不在同一县(市、区)国税局管辖范围内不单独核算收入的工厂、车间、仓库等分支机构,相互移送货物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2,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公司统一核算的当月应缴增值税总 额×[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税销售收入÷公司统一核算当月应税销售收入总额]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 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 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以下是我的理解:分公司要向总公司开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要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核算,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4,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平销商品,只要两者内部协商好即可,税法上并无相关的硬性规定。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账务处理?
对独立核算分公司一般是要单设账套核算的,其中总公司拨给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性质上类似于实收资本,由分公司长期使用,不需要归还)在子公司单设“上级拨入营运资金”科目核算,同时在总公司单设“拨付所属营运资金”科目核算。
期末要编制总公司汇总报表时,需抵销两科目余额。也可以使用“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总公司和分公司其他临时性款项往来。
分公司没有利润分配问题,所有经营利润或亏损全部归属于总公司。希望能帮到你。
三、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异地,总公司可以帮分公司开票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异地,总公司不可以帮分公司开票,因为是异地,属于两个不同的税务主管部门。
四、总公司与加盟的分公司如何管理?
你好:加盟与分公司在法律上指两总公司,加盟公司与总公司无债权债务关系,对于他的经营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分公司为总公司的一部分,总公司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五、物流总公司与分公司怎么分利?
原则上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所有关系,分公司归总公司所有,当然就是绝对控股。但也可以是别的合作方式,比如我和你们总公司合作,由我出资组建分公司,但技术和销售网络\渠道和你们总公司提供。这样的话你们总公司就不一定控股,而只是占股。
六、怎样证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隶属关系?
到工商局,查一下分公司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材料。
如:有无主管单位,注册资金来源,法人代表的任命情况。
另外找一找,有没有集团文件,证明与分公司的隶属关系。
七、中秋节总公司与分公司祝词?
阴晴圆缺白玉盘,聚散离合盼团圆。
月明思念亲人切,朋友之义碧云天。
归心似箭南归雁,合家团聚乐无边。
中秋佳节传祝愿,福临万家俱欢颜。
秋风送来清爽,秋雨浇灌希望,秋思充满梦想,秋情收获美满,中秋到来,花好月圆,美梦缠绵,天涯情牵,有情人终成眷属,祝中秋快乐,幸福美满。
八、电费取得的增值税票能否抵扣?
如果你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只要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是可以列支成本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水电费增值税,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九、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应如何协调与控制?
绝对的分权和集权都是不可取的。
分权也好、集权也罢,要针对实际情况,不可能一成不变。分权,不是说什么权利都分到下面,而是给一定的权利,超出这一权力范围的事情还是要拿上来讨论或请示,由总公司协调调配资源,避免各个分公司自说自话。一旦出现问题大家都踢皮球,且容易造成管理资源浪费。集权,实话说,既然都有了分公司,就不是1、2个人能管理的起来的,需要在总公司设立专门的管理幕僚机构,如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等,统一协调管理各个分公司得沟通事宜。但会增加管理成本,而且对分公司经理也是一种人才浪费。十、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不动产转移?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不动产转移是可能的,但需要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具体判断取决于实际情况。
1.如果该不动产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应当进行合法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然后由总公司将该不动产转让到分公司;2.如果该不动产归属于分公司所有,那么需要根据不动产法和土地管理法规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3.因此,对于不动产转移,我们建议在转移之前对不动产的归属进行清晰确认,遵守相关法规并视情况向相关部门申报,以确保合法性。
4.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各种具体情况,如不动产跨越不同地区、涉及多种法律事项和税务问题,因此在办理过程中,还需具体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以达成转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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