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热税率?
供暖企业业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等货物,税率为9%。
二、工程增值税率?
一般纳税人9% 采取简易征收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为3%的征收率
三、增值税税率?
各行各业的税率是不一样的,1、适用17%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3%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适用11%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4、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5、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四、报纸的增值税税率?
报纸属于属于出版物,增值税税率是6%
五、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六、增值税税率公式?
一、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七、煤炭增值税税率?
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是6%(工业或加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中(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八、什么是增值税率?
增值税税率是
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增值税税率是13%、9%以及6%。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扣缴计税方法。
九、新车增值税率多少?
购买新车需要开具购车增值税发票,发票价格分为购车价格和增值税价格两项合计才是才是实际购买价格,其中增值税是按17%的税率乘以购车价格算得的。
十、房屋设备租赁增值税税率多少?
一、出租不动产,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税率为9%,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
①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② 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③ 自2021年4月1日所属期起,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④ 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一条。
二、企业出租不动产需要交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9%,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税率5%;
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 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 印花税: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4. 企业所得税:收入合并到企业利润中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6. 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出租的不动产,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根据当地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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