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费增值税税率?
建筑材料费的增值税率是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二、原材料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按照现行的增值税税率 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3%
三、工程增值税率?
一般纳税人9% 采取简易征收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为3%的征收率
四、增值税税率?
各行各业的税率是不一样的,1、适用17%税率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3%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适用11%税率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4、适用6%税率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5、适用0%税率
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五、运输费税率是多少?包括什么?
不懂你在问什么,你是要问运输费的增值税抵扣率么? 是按照7%予以税前抵扣的。 开具运输业发票的营业税税率3%,其他税率根据各地不同有差异。
六、增值税税率公式?
一、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七、煤炭增值税税率?
煤炭企业销售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3%,除此以外的煤炭制品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是6%(工业或加工业企业)或4%(商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中(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八、什么是增值税率?
增值税税率是
指增值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额与销售收入额的比例。由于增值税以应税产品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同时又必须保持同一产品税负的一致性,因此,从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出发来确定适用税率是增值税税率设计的一大特点。增值税税率是13%、9%以及6%。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扣缴计税方法。
九、新车增值税率多少?
购买新车需要开具购车增值税发票,发票价格分为购车价格和增值税价格两项合计才是才是实际购买价格,其中增值税是按17%的税率乘以购车价格算得的。
十、建筑材料增值税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建筑材料行业:一般纳税人征收13%的增值税;老项目和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上期留底税额-减免税额+当期进项税转出额 a、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收入*征收率-减免税额 b、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适用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税率。 c、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适用费率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2%。 建筑行业按2%预缴税款吗 跨县(市)建筑服务和未跨县(市)建筑服务都需要预缴增值税 1.跨县(市)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 注意: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同时应按实际预缴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预缴城建税、地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未跨县(市)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三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预征率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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