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税双休日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么?
可以的,没有限制工作日的,只要在报税期间内申报上去就好,在网上申报后有申报数据,待税局上班了,他们就会给企业确认。
二、综合所得申报可以不申报的吗?
不行。万一被查到是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并处罚款,这样子损失更大。
不过如果年度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或平时每月已计算预缴税额与年度计算一致或不申请退税,纳税人可以不进行申报。
为了不因漏税影响个人征信,建议每个纳税人都进行年度汇算。
三、国税申报晚了几天会被罚款么?
申报期限一般是每月前十五日,零申报也要提交申报资料申报的,过去看吧,不是故意的时间也不长有可能就没罚款的,逾期申报一般要缴滞纳金,税款的万分之五,因为是零申报也就无所谓滞纳金。
四、国税网上申报预留手机号怎么修改?
答:去税务局更改单位预留的手机号所需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
到达税务大厅领取《变更登记表》并填写清楚,然后盖章,盖完章之后交柜台工作人员处理。
五、周末可以进行网上申报国税吗?
只要没有超过规定的申报期限,一般为15日,节假日顺期。现在好多省份都推迟申报了,具体看各省的税务通报。平时在范围内每天24小时都可以网上报税,但是周末不算征期工作日,注意不要赶在15号的周末网上申报,税务局不上班。
六、公司不申报工伤可以自己申报吗?
个人不可以。有劳动行政部门指定。公司不申报工伤,个人可以申报。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七、国税申报表保存后可以修改吗?
先去国税局查询国税征收系统内的申请信息,因为系统内附表一的电子信息中销项税是自动根据销售额计算出来的,销售额错了肯定销项税也是错了,因为网上申报的主表是自动根据附表计算的,手工申报的话主表和附表是分别录入,因此附表错了有可以主表中的销项是正确的哈。查询什么地方错了再请国税局的有关人员修改一下申报就行了,也可以不改原来的申报表而在这个月申报时来调整。
八、汇算清缴关联企业申报可以不申报吗?
不可以不申报。因为按照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汇算清缴关联企业申报是必须的。如果不进行申报,将可能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和罚款。此外,申报税务也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规避税收风险,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并提升企业的信誉度。除了汇算清缴关联企业申报外,企业还需要进行其他税务申报,如增值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等。企业在进行税务申报时,需要仔细核对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此外,企业还需要加强税收合规意识,合理规避税收风险,为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九、不申报财产被拘留回来,可以再去申报吗?
一、可以拘留,依据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111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第115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拘留的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只要有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对其实施拘留,但对同一行为不得二次处罚。 三、本案人民法院执行庭已经采取了查封措施,这时候就不能说“被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已经查封的财产进行拍卖,完成整个执行程序,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执行过程中,你应当提供被告人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履行的证据,即被告人有何财产,该财产在何处。在司法实践中,对方是有义务报告其财产(实践中很难如实),法院一方,一般会先查询被告人在金融机构、房产管理等部门登记的财产,以便查封扣押,其他的财产法院具体在何处,还是需要你来提供线索的。以下是执行过程中,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具体措施等,供你参考一下: 第241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242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243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244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247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 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248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253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254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255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十、定期定额可以零申报么?
可以的。增值税可以0申报的,有费用的话,其他报表据实申报。
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先由纳税人自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款,再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实行增值税或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主要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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