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破产后一定要办理注销吗?
是,一定要办理注销。
理由:法律明确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外资企业注销后,不办理外汇注销登记,会有什么后果?请帮忙回答,谢谢!
属于外商用清算所得再投资,是正常操作的,外管局对此有专门的规定,按他们说的办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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