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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撤消时,所有的会计财务档案是否全部销毁?

279 2024-01-23 17:44

一、公司撤消时,所有的会计财务档案是否全部销毁?

公司撤销,必须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手续,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到公司进行最后一次税务稽核,检查公司是否有积欠税款或税收违法行为,汇算清缴公司税款,作出稽核决定。

公司按稽核决定处理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凭税务注销手续办理工商注销手续。至此,公司的全部档案都可以销毁,包括全部财务档案(账册、凭证、文书等)。

但如果公司涉及国有股份或国有资产,则不能自行销毁,应交由上级国资管理机关处理,或在国资部门监督下处理。

二、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时的销毁程序是什么?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扩展资料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会计档案的保存。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有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

你好 很荣幸能回答

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企业破产,注销以后的会计档案由破产注销的主管单位或财产所有者的代管者移交当地档案管保管五年,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移交工商局或由工商局,法院指定的单位代管

有主管部门的由你们的主管部门进行保管,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注销后一般都不按这个规定进行保管,只要你们的注销手续办完了,如果自己没有必要保存,就可以不保存了,谁还会找你呀?!

四、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会计财务档案是否还需

不需要。企业在注销时首先要到税务局打印完税凭证,这个过程就是确认整个公司营运期的财务核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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