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和吊销的关系是什么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涉及许多公司企业被吊销和撤销的诉讼案件,在处理这些案件时,诉讼主体的确定,责任的承担等等问题日渐成为关注和争论的焦点。由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不是十分明确,而被吊销撤销的公司企业的形成原因和状况各不相同,复杂多样,加上司法人员在这些问题上的认识的差别,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个案的处理结果和执法状况的混乱和不统一。因此,我们有必要搞清楚关于公司企业被吊销、撤销和注销的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吊销是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企业依法取消其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工商行政处罚种类中最严历的一种,被吊销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也就是被强制解散了,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清算。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分两种情况,一是公司法人企业的吊销,一是非公司法人企业的吊销。
公司法人企业的被吊销的情形有:①虚 报注册资本;②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骗取登记;③6个月内未开业或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④破 产清算结束后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⑤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公告内容失 实;⑥未按规定进行年检;⑦违法使用营业执照;⑧超越经营范围。
非公司法人企业被吊销的情形有:①隐瞒登记或未经登记擅自开业;②擅改登记事项或超越经营范围;③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 记或年检;④违法使用营业执照;⑤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⑥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以上两类企业法人被吊销的发生情况虽有个别不同,但均属违反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吊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因此,企业被吊销是公共权利介入的结果,非依企业主观意 志而发生。
撤销是企业法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部门撤销。撤销行为非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不是行政处罚 的结果,而是行政相对人意志的反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企业被撤销的情形有:①企业分立、合并;②企业变更、 歇业;③破产;④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⑤股东会决定解散;⑥因违法而被责令关闭。
因此,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企业被吊销和企业被撤销是 基于不同的市场主体的不同意志反映而得出的结果,尽管二者均可导致企业法人的消亡终止 ,但两者发生的依据是完全不同的
注销即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取消其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一种登记行为。注销登记是企业法人消亡的法定手续,是实现法人正常消灭的登记行为。
注销登记是确认企业法人终止,是行政确认行为;而吊销是判处企业法人终止,是行政处罚行为,注销与吊销属于两种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苏州公司注册后执照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
①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营上体资格被强行剥夺,不能进行经营活动,但是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仅停止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而公司被注销后,法人主体资格已不存在,已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就如同人死了一样,已经没有任何行为能力。
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公司名义起诉、应诉;公司被注销后,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法院能够将诉状送达给公司,但是如果有人起诉已经注销的公司.法院会以被告小存在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
③从实体上说,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注销前,仍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被注销后,除负有清算义务的董事或者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再向已经注销的公司主张权利.也不能要求公司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因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经公司申请,可以恢复营业,但是公司被注销后,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不能再恢复营业。
三、企业执照吊销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答:主要区别有三点:(一)两者的行为主体主动性不同。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登记部门的主动行为;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的主动行为。(二)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吊销是企业因违法而导致的一种行政处罚;而注销是企业终止的一种正常法律行为。(三)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吊销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些限制,甚至严重的法律责任;而注销一般情况下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影响。
四、企业营业执照吊销与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吊销是行政处罚,具有强制性注销是企业解散后应正常申请手续。
五、注销和吊销的区别
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
吊销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
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但注销也有几种非自主状态的情况:
一、个体工商户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验照,工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机关应做出注销决定;
二、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工商机关决定收缴其营业执照后当事人不恢复营业的,应注销其营业执照;
三、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做出并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在依法履行清算责任后申请注销登记,当事人拒不申请或者本已解散无法申请时,应由登记机关公告后予以注销。
其实,吊销和注销的概念不仅存在于企业的营业执照问题上,在《律师资格》、《设计师资格》、《驾驶资格》等等领域都存在。
比如就驾驶资格而言,注销驾证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注销驾证前,相关部门应向被注销者出示注销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否则被注销者可以拒绝;由于行政部门过错给被注销者造成损害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审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救济渠道在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就应告知被注销者。
所谓注销,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
另外,还有一个概念需要注意——撤销,是指本身就存在不符和法律规定的情形而采用非法的手法骗得,自始就不符合规定。
企业没有参加年检,吊销营业执照了,税务方面不会自动销户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应在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宣告终止之日前,或在被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注(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证件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