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在外地,注销分公司时需要去外地办理吗?还是直接在北京去工商局提交资料就可以?
去分公司所在地办理注销
二、北京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或被依法责令关闭
这个公司还不错
三、分公司注销流程.我们总公司在北京,现在要把河北石家庄的分公司注销,应该怎么弄?哪位大侠帮我讲讲流程
争议中小企业注销可以走简易程序,主要涉及有无欠税问题及处理。
四、北京外资公司注销,分公司可以独立存在吗?
北京注册外资公司,可以设立外资分公司,分公司主要作用是为总公司提供联络、沟通,为总公司扩发业务提供方便,外资企业分公司仅为办事处性质,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同时外资企业可以进行生、贸易,但是外资企业的分公司仅仅能进行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联络,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不能有仓库,不能有业务收入等; 外资分公司的经费完全是由总公司拨付,同时外资分公司按照经费支出倒算营业税、所得税等;在人事聘用方面,外资分公司由外服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中方员工。可以看出,北京注册外资分公司是完全为了外资企业而服务的,那么如果把外资总公司注销了以后。分公司是否可以存在呢? 专业的外资公司代办机构—中企伯乐针对以上的问题做出了解答,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注销外资总公司以后,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也是需要办理注销业务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权利和义务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担,而且从上面也可以知道,分公司的经费都是由总公司来支付,分公司也不能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所以当外资总公司注销以后,分公司也会自动注销的。 外资分公司是依据外资总公司而存在的,连外资总公司都不存在了,外资分公司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五、北京工商局网站:注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
采取解散分立的,解散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公告报样(详述解散分立有关情况);
5、因公司分立而注销、新设公司所涉及的各方投资者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加盖各投资方公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分立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分立形式;
(4)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5)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因分立而新设公司除提交上述2、3、4、5项文件外,还应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的资格证明、章程、验资报告、因分立而注销方的注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六、总公司已经注销备案,分公司怎么注销?
应该是凭总公司的注销备案书到分公司所在北京辖区的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工商局会拿出许多表格要你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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