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干了,不管了,不注销,法人会被拉入黑名单,对股东有什么影响吗
我所知道的是:不注销公司,对于法人是不能够再注册公司的。
如果这个公司有负债时,股东要承担清算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公司注册资金及其他财产的下落,要承担相应财产的责任。
二、公司未年审,没注销,法人还需负责法律责任吗?
按公司法和现行司法解释:
在公司明示注销和破产之前,公司作为法人,要负责任,法定代表人,同样要负责任。
可以询工商局,在当地指定媒体公告清算或注销。
三、法人公司不注销,对股东有影响吗
如果不报税,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员会把你们作一个“非正常户”的处理,如果长期联系不上你们,会继续发展为“非正常注销”,这个公司的法人基本上以后啥都干不了,他想在任何地方开办公司,都需要先到原来税务局把非正常注销状态改为正常状态。上个月有个人到我们这边的税务局解决2007年的非正常注销,先是申请“重新开业”,开业了后接受逾期未申报的处罚,然后补充申报,再将非正常状态改为正常,最后走正常注销的流程,其中税务登记证什么的丢了还要挂失、罚款。这些信息是全国联网的,法人想再开公司或者贷款、出国什么的,都要把以前的事情了结。至于股东,小公司无所谓,但是如果性质比较严重,那国有银行贷款什么的应该是会有污点的。所以开公司前要学公司法,如果开了有纳税申报义务你不申报又不注销,那就是个人诚信问题了。没有收入可以零申报,要是零申报也嫌麻烦,那就去办注销,不然拖下去中有一天会自食其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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