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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时注册资金怎么办?

304 2023-11-18 04:55

一、公司注销时注册资金怎么办?

1.听说公司注销还要找机构出具清算报告,没交过税的还要不要? 各个地方不一样了,我们这边是国税局自己会找人清算的,没交过税也要清算的,看你是不是偷税漏税了呀 2.公司户里的注册资金所剩不多,是不是还要将3万元填满公司 户? 注册资金就是用来给公司周转用的,只要每一笔用的有根有据就没事了,不用填满的,如果公司是亏损了那么注册资金肯定是用了呀,会变少的呀, 3.如果还要将注册资金存进公司户,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将注册资金取出? 都要注销了还存进来干嘛,不过你这笔钱要是用在私人处不是用在公司里了,工商那边可能会认定为抽逃资金可能要被罚款的,不过你不用年检应该没事,赶紧注销掉吧, 4.到国税申请注销的时候要带什么资料?账本都要带吗?还是税务直接上门查看? 带上公章,税务证副本,营业执照,具体资料忘记了,最好把所有资料拿去就是了,要哪样就给哪样了,不过在这之前你得先登报声明,清算公告,再带资料上国税大厅去填注销申批表,大厅人员自己会交给你们税务专管员的,等管理员通知你了,你再带账本去给他们清算了 5.具体什么流程?越详细越好,谢谢!

如果公司没有对外欠款可以直接申请注销,如果公司对外有债务的时候,且现有的资金不足以抵债的话,就需要补齐注册资金来还债。

二、安宁代理记账:疑问公司注册资金没有缴齐能注销吗

据曼德企服了解,公司注销不以注册资本是否缴足为前提,规制公司注销最重要的两部法规是《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这两部规则中,涉及公司注销条件与要求的法律条款主要如下:

《公司法》中涉及公司注销的条款主要有2处:

(1)第179条:“公司解散的,应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对于公司应为解散的法定情形,《公司法》第180条列举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百律注:即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2)第188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而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对部分情形下的注销程序上作进一步细化: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由此可看以上关于公司注销的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册资金没有缴齐是不可以注销的,公司只要满足注销的条件就可以选择注销,无论公司是否缴足注册资本,均不影响公司依法申请注销登记的权利,对此登记机关不应予以拒绝。

这些情况还是要补缴

公司申请注销时如有应缴未缴出资,应予以补缴;如果按章程还未到缴纳时间的,该未缴出资并不必然需要补缴,但其金额仍要作为清算财产;如果清算时发现仍资不抵债的,相关股东要就未缴出资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比如:注册一家1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后来不想经营了,需要补全这100万吗?

这里分两种情况:

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

不需要,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

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

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制“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债务责任。

“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所承担实缴义务,最终还是应当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只是删除了实收资本在时间上的强制规定,使其有所缓解。但并未解除股东本身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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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公司新开的验资户,报告出来了,但又不想办理注册了,如何销户把里面的资金转出来

很简单,去找你所在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找个理由:公司股东发生矛盾,想办法让事务所出个 退资证明,也就2张纸 把 银行三单作废 拿着 退资证明 去银行取钱吧....

四、请问公司注册资金什么时候能撤出?怎么撤出

一般公司对注册资金的操作方法是:等所有执照证件出来后去该银行办理基本户,然后把验资户的钱转到基本户,用支票即可领出。 查看原帖>>

五、本公司注册资金可以转为其他公司的吗

本公司注册资金不可以转为其他公司。

1、公司注册成功后,不能随便把注册资金转出的,否则会被定性为抽逃资金属违法行为。

2、如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和正当的理由,比如合法的借贷关系、劳动关系,或者因经营活动的需要等等,而仅仅将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在设立后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的,均有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3、抽逃资金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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