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议案的流程?
(一)拟讨论的事项(议案)的公告
1.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如拟讨论的事项需事先经董事会审议讨论的,必须先经过董事会审议。
备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如拟讨论的事项需事先经董事会审议讨论的,必须先经过董事会审议1.1如拟讨论的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者补充通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1.2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该拟讨论的事项如需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意见的,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者补充通知时披露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
2.披露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如拟讨论的事项属于信息披露范围的(关联交易、变更会计事务所等),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必须按照相应事项的披露要求在上证所网站披露。
(二)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公告通知的时间要求
召集人应当在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15日,在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刊登公告,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公告通知的内容要求
2.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2.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2.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需附上授权委托书模板;
2.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2.5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备注:参见上海证券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模板
3.其他要求
3.1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3.2议案若涉及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的利益,必须明确载明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3采取累计投票制还是非累计投票制,如涉及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
3.4议案涉及关联股东的,必须明确载明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议案;
3.5载明有无特别决议议案
3.6载明有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3.7载明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通股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有无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等。
(三)补发股东大会通知
1.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2.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3.通知发布后不得修改或者增加议案
除了本款第1项外,召集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经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案。
(四)会议资料披露
1.时间要求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即会议资料披露。根据上证所要求,上市公司最迟应当于临时股东大会交易日前一日,披露会议资料。
2.披露内容
2.1会议须知:
为了有序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主要针对会议的秩序和股东发言的议程作出安排。特别是股东发言环节,可作出详细告知。比如参会股东应当在大会主持人点名后有序进行发言,应当围绕股东大会的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应当控制在5分钟之内等。
2.2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告知会议召开形式、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地点、见证律师、现场会议议程。
2.3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可附上本次大会的议案公告文件。
四、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入场环节
1.参会股东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权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股东登记
会议召开方式,通常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按照股东大会通知的登记时间、登记地点,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3.股东资格的合法性的验证
现场会议入场时,召集人和见证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称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
3.1上市公司需要事先准备好会议签到表,应当分门别类制作,分为股东、董监高、见证律师和其他人员等或者在同一签到表上备注清楚;
3.2在股东大会股东登记环节或者在入场环节时,上市公司可提前与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沟通,询问其是否有意向发言提问,公司做好发言登记表;根据发言内容,可设置专门交流环节解答并针对具体问题指定人员回复;
3.3如有融资融券股东出席现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上证所的
要求,其需要提前委托会员公司进行网上投票,如在交易日前未委托,则现场不能参加投票。
二、公司股权转让议案
在现代商业世界中,公司股权转让议案是一个关键的议题。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务的变化,股权的转让可能成为必要的选择。
为什么需要公司股权转让议案?
公司股权转让议案是为了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当公司面临股东变动、合作伙伴变动、资本需求等情况时,股权转让可以提供灵活的解决方案。
股权转让还可以帮助公司实现战略目标。通过引入新的股东或合作伙伴,公司可以获得更多资源、技术和市场机会,进一步推动业务增长。
公司股权转让议案的关键步骤
1: 确定转让的股权比例和对象:在公司股权转让议案中,首先需要明确转让的股权比例和对象。这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战略目标来确定。
2: 进行尽职调查:在确定股权转让对象后,进行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这可以帮助公司了解潜在股东或合作伙伴的背景、实力和可靠性。
3: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一旦确定股权转让对象并完成尽职调查,双方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这个协议应包括转让的股权比例、价格、付款方式、条件等重要条款。
4: 完成交割手续: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双方需要完成交割手续。这包括股权过户、资金划转、相关证照的办理等程序。
公司股权转让议案的注意事项
1: 法律合规性: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为了确保合规性,建议公司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
2: 股东权益保护: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公司需要注意保护股东的权益。这包括确保转让过程公正透明,避免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3: 内外部沟通: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多方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等。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公司需要进行充分的内外部沟通,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考虑。
总而言之,公司股权转让议案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慎重考虑各方利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议案的特点?
议案特点如下:
1、制发机关的法定性
议案的制发机关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职能部门无权制发。
2、内容的特定性
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3、时效的规定性
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规定的限期前提出, 否则不能列为议案,超过期限提交的议案一般改作“建议”处理,或移交下次人大会议处理。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必须限期审议表决或提出处理意见。
4、行文的定向性
议案只能由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行文,不能向其他部门单位行文,主送机关也只有一个。
5、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适合提交人大议案审议的事项, 必须是重要事项, 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而且议案中提出的方案 办法措施, 也必须是切实可行的, 才有可能获得通过。
四、议案的意思?
议案是指在会议中提出来进行讨论并得到表决的正式建议。议案可以是个人或团体提交的,通常要经过修改和完善后才能得到通过。议案的目的是引起大家的关注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议案的实施需要有相关规定和程序来保证其合法性和可行性。例如在立法中,议案可以由议员提交,经过辩论和修改后成为法案并获得通过。
五、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
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对于任何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合理规划的部门设置方案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实现业务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在制定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时,需要全面考虑公司的规模、行业特点、组织结构等因素,以确保方案的实施顺利无误。
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的重要性
一个科学合理的公司部门设置方案可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可以有效避免部门之间的工作冲突,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团队协作。同时,合理的部门设置还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管理人员,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整体绩效。
在制定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时,需要充分倾听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得到员工的认可和支持。此外,还要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保持方案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随时调整和优化部门设置,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公司业务的发展。
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的制定步骤
制定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对公司的现状进行全面分析,了解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人员结构等情况,明确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其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部门设置方案,包括部门名称、职责范围、人员配备等内容。
- 第一步:制定调研方案,开展员工需求调查,了解员工对部门设置的期望和建议,为制定方案提供参考。
- 第二步: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深入讨论部门设置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
- 第三步:编制部门设置方案议案,包括部门结构图、部门职责说明、工作流程图等内容,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 第四步: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最终的部门设置方案议案,并将其正式执行,监督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
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的实施与监督
制定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只是第一步,实施和监督是关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评估部门工作绩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达成预期目标。
公司领导要加强对部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鼓励部门间的协作与交流,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部门设置方案议案,确保其与公司的发展保持一致,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
在实施过程中,公司要注重部门运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协同创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结语
公司部门设置方案议案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公司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的部门设置方案,确保各部门间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团队的合作力量,实现全面发展和长久稳定。
六、注销公司如何注销
如何注销公司
注销公司是指将已经确认停业、解散的公司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薄中删除的一项程序。对于那些不再经营业务、或者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终止运营的公司来说,注销是必经之路。然而,注销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需要一系列繁琐的法律程序和文件,同时需要合规操作,以确保所有涉及方的利益得到妥善处理。
一、办理注销的前期准备
1. 公司股东会议
在决定注销公司之前,有必要召集一次公司股东会议,征求各股东的意见,并达成一致。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各方的决策,并由所有股东签字确认。
2. 注销方案
根据股东会议的决议,编写注销方案。注销方案应详细说明注销的原因、程序,并列出需要准备的文件和资料清单。
3. 清算组成立
根据注销方案,公司需要组建清算组。清算组负责整理公司的财务状况、清算资产和清还债务。清算组成员应由股东会议指定,并正式任命。
二、办理注销的具体步骤
1. 办理注销前的报备
在进一步办理注销程序之前,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报备工作:
- 向税务机关报备注销计划,并缴纳税费;
-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报备员工的离职或解聘,并缴纳相关费用;
- 确认清偿了与合作伙伴、供应商以及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结清各类债权;
- 将公司银行账户注销。
2. 编制公司财务清算报告
清算组根据公司的财务记录和情况编制财务清算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3. 公示与通知
公司需要通过公示等形式,通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公司即将注销。公告内容应包含注销的原因、注销时间、资产分配方式等信息。
4. 提交注销申请
准备好清算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后,公司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注销申请。注销申请需要提供的文件一般包括:
- 注销申请书;
- 公司财务清算报告;
- 公告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副本;
- 注销的其他相关文件。
5. 办理注销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注销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司将被注销,并从注册登记薄中删除。
6. 其他相关手续
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后,还需要办理一些其他相关手续,例如:
- 税务注销;
- 社会保障注销;
- 银行账户注销;
- 注销相关许可证和执照。
三、注销公司的注意事项
1. 法律合规操作
在注销公司的过程中,务必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处理公司财务、债务清算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的协商中,要保持合规操作。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 债权清偿
注销公司之前,务必清偿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确保在注销后不留下未偿付的债务问题,避免给公司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并避免可能的法律诉讼。
3. 员工安置
公司在办理注销手续时,需要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并做好员工的安置工作。履行与员工解聘、赔偿等相关的义务,并确保员工得到公正和合理的待遇。
4. 资产分配
在公司注销时,清算组应合理、公正地处理公司剩余的资产。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会议的决议,确保资产的分配符合相关要求。
结语
注销公司并非一件轻松的任务,它需要一系列程序的合规操作和各方的配合。同时,注销公司也是企业生命周期的一部分,它标志着一个企业的结束,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无论是注销公司还是开办公司,都需要合规操作和妥善规划,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七、开采证注销不给补偿,行政复议案例?
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证注销后需进行补偿,但有些地方政府未能兑现承诺。此时,矿主可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政府依法给予补偿。
例如,2019年河南省开采证注销后未给予补偿,矿主通过行政复议,最终获得了合理的补偿。
八、公司注销要去哪里注销
在中国,如果一家公司决定要解散或注销,那么它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申请。本文将向您介绍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和主要步骤,以及在注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查询相关法规
首先,公司必须了解并查询关于公司注销的相关法规。根据中国的《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定和程序。了解这些法规将确保公司做出符合法律要求的决策。
2.召开股东会议
在决定注销公司之前,公司必须召开一次股东会议,以获得股东的共识和批准。在会议上,股东将讨论并决定公司是否注销以及注销的具体方案。
3.制定公司注销方案
根据股东会议的决议,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注销方案。该方案应包括注销的原因、注销的时间表、涉及到的各方责任和义务,以及注销后的资产处理方式等。
4.申请注销批准
一旦公司制定了注销方案,就需要向相关政府机构递交注销申请。通常情况下,公司需要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缴纳欠税和债务清偿
在注销之前,公司必须缴纳所有未缴税款,并清偿所有未清债务。公司应与相关财务部门和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支付计划以确保所有欠税和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6.注销登记
一旦公司申请注销获得批准,并完成了欠税和债务的清偿,就可以进行注销登记。公司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并按照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经过审核和登记后,公司将正式被注销。
7.注销后的清算
公司注销后,还需要进行一些清算工作。这包括处理剩余资产和债权,结算员工的福利和工资,以及办理注销后的税务和财务报告等事宜。清算工作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确保公正和合理。
注销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进行公司注销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合规操作
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相关法规和程序。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操作都可能导致注销申请被拒绝或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公司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财务咨询,以确保合规操作。
2.及时办理手续
公司在决定注销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延误办理将导致公司在注销期间产生额外的税务和财务责任,还可能面临处罚和诉讼风险。因此,公司应密切关注注销的时间表,并按时履行所需的手续。
3.谨慎处理资产
公司在注销前必须谨慎处理资产。对于无法清偿的债务和剩余资产,公司应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公司还应制定详细的资产处理方案,并确保所有资产按照法律和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4.关注员工权益
在注销过程中,公司必须关注并妥善处理员工的权益。这包括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公司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总结
公司注销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公司遵循一系列的规定和步骤。公司在进行注销时,应查询相关法规、召开股东会议、制定注销方案,并依次申请注销批准、缴纳欠税和债务、办理注销登记以及进行清算工作。在注销过程中,公司必须合规操作、及时办理手续、谨慎处理资产和关注员工权益。
通过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公司可以确保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并避免潜在的法律和财务问题。
九、会议议案的规定?
1、议案是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而且要由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作出决定。议案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就具有约朿力。
2、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大会主席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各代表团审议,并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3、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先交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十、提出议案的方法?
第一,要达到法定人数才能提出议案。根据《宪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达到法定人数,人大代表才能提出议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10人以上代表联名,有权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乡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乡级代表5名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二,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出议案。由于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间都比较短,为了对议案进行及时的处理,会议主席团都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作出规定。代表议案必须在主席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第三,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由人大处理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1)关于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事项。(2)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事项。(3)关于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4)关于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建议。(5)关于加强和改进本级国家机关建设的重要建议。(6)关于罢免由本级人代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和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的事项。议案一经过大会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地方组织法对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规定,县级人大代表议案的范围不包括以下方面:(1)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应当由乡镇(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处理的地方性事务;(3)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4)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事务;(5)其他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对代表议案的形式要求。代表法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提出一件议案的理由,内容要简要、具体、明确,包括所提议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案据,所提议案的基本依据,案据可以是对问题的分析,对事实的阐述,也可以是对主客观条件的概括,要有具体内容。方案,对所提问题的答案,也就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方法。
第五,代表议案的处理程序。①立案提出。代表团或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主席团可有以下处理方法:一是决定列入大会议程;二是提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三是不列入大会议程,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四是对不属于议案范围的,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②代表审议。指代表对大会主席团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进行大会表决前的审议工作,代表们可就议案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经过讨论修改,使议案内容更加完整。③代表表决。指代表审议后的议案提交大会表决。为了保持议案的严肃性,使其具有约束力,必须提出议案决议草案,提请代表大会通过,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决议,议案成立。若全体代表过半数反对或弃权,此项议案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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