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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中,但是对方已经把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80 2024-04-29 06:53

一、打官司中,但是对方已经把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打官司中,但是对方已经把公司注销了 只要不是在官司前注销的公司应该还具有效应的 建议咨询下律师。

二、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欠发票未开怎样才能合理税前扣?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三、公司都注销了有收到函了怎么办?

最好要求回复原因,还有说明情况

四、公司注销了车子不过户有什么问题?

一般来说,公司注销了公司的车辆还是可以过户的。

  一、公司注销了公司车辆没有过户怎么弄

  1、带上车子,行驶证,购置税凭证,车辆登记证书,交强险保单,养路费,过户双方身份证,单位的带上代码证,去二手车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即可。到了二手车交易中心,签交易合同,在服务窗口递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受理后拿着材料等交警验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并拍照留做行驶证,验完后送交材料给受理窗口,窗口会给车主行驶证临时使用凭证,待三四天后去取回新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即可,过户变更基本完成。

  2、评估费用最低是275元,主要是看什么车了。接下来就是去稽征所变理养路费户名,及到保险公司办理被保险人更名,不用花钱。未过户前车辆违规,如果不去受理,驾驶证年审或换证肯定过不了。另外,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没处理清楚,车主肯定得承担责任的。

五、税务局说我公司收到的发票对比有问题,是什么情况?

一是可能对方没有抄税清卡,二是可能误将此张发票作废了,三是对方可以存在开票异常等情况。

六、收到对方公司发票,可付款时老板用他个人款支付了,怎么做账?

公司采购材料,收到对方公司发票:

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XX公司老板用他个人款支付给对方公司账户借:应付账款-XX公司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再把公司钱打到老板账上借:其他应付款--老板贷:银行存款为了保证应税业务销售方与购买方的真实交易问题,税局要求:开票单位一定是销售单位开出给购货单位的发票;收到的货款也必须是从购货方的银行帐户直接汇给销售单位银行帐户的货款;

因此,如果购货方用私人帐户给销售方银行帐户付货款,很可能被怀疑是虚假的代开发票的交易,要被税局审查交易得真实性,可能会受到罚款等相关处罚。

所以,如果是公司与公司的交易业务,还是真实反映实际结算情况为好,不要节外生枝用私户汇购货款。

七、我们公司给货运公司付过款了,但是对方不给开发票,怎么办?

处理的办法有:

一,自认倒霉,去你当地税务部门补开一份同等金额的运输发票,缴点税总比扣工资强;

二,是运输老雇佣户的话,在他下次来领运费时,坚持没有发票不给钱,还要将上次的税金扣下;

三,如果是大型运输公司,金额很大的话,你就拿着你的付款凭证去税务部门举报他们,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还要注意,现在的运输发票很多是假的,特别是个体,对付他们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去你当地税务部门开运输发票,否则你还会上当受骗。小小的建议,请参考。

八、我收到了邮政的体检通知,但是有个问题?

你是检什么岗位啊,邮政的要求又不是很严,如果是女生,不够160也很正常啊。不用通融,再说邮政也就这样,没去了还不正好算了。进了也不一定是个好事。

九、收到对方单位虚开发票本单位经办人有责任吗?

谢邀~

先说我的个人判断,增值税专票的虚开首先是虚开的单位或接受虚开的单位要受到行政机关(税务局)的处罚,其次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法人、财务负责人、会计、办税员等)要负责,如果情节严重的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并受到刑事处罚的话,处罚的就不只是单位了,上述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都难逃干系。至于股东或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如果确能证明是不知情的话,或许可以逃过一劫,不过事实上要证明比较困难。

关于如何量刑、谁判轻谁判重什么的我就不评论了,一来我不是律师,二来这种泛泛而谈的案情其实有很多细节可以影响最终判定的。题主应参照律师的意见。

至于税务机关的认定,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摘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前略若干字)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一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税额确认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一)涉嫌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 (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进行纳税申报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零八条 虚构、虚增交易,开具或者接受与经营交易事实不符的发票或者抵扣列支凭证的,构成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的,处虚开税额二倍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对方公司开出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给我公司,但我公司没有收到,现在税务查怎么办?

你们是协查你们是购入,如果对方是虚开的话,你们这一票的成本和进项都要转出,补交增值税,补交所得税如果你们是真实的购入的话,那你们不面临处罚,但可能这笔的进项不能抵扣。注意:只给税务他们要的资料看,不要把你们的账目全摊开来给他们看,要看什么,复印给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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