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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