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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司变更法人需哪些材料

181 2023-12-01 23:11

一、合肥市公司变更法人需哪些材料

法人的变更流程:

1、工商变更: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组织机构变更: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税务变更: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变更税务所需材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2)、股权转让协议书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限身份证明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权变更企业联系三年以上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变更: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二、如何能找到合肥所有注册过的公司信息??

知道公司全称或者注册号的话去安徽工商局网站查去就可以呢。

三、合肥公司注册材料 , 合肥工商注册费用,合肥公司注册核名

具体费用看你公司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内千分之0.8,超过1000万元的千分之0.4收取。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委托书;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名称查询资料。 企业申请冠省名应提交的材料: (1) 新设立企业申请冠省名: ①全体股东或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冠省名申请登记表》; ②股东出资协议书或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会议纪要(独资企业提交投资者批文); ③股东(发起人)或者组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④被列入国家或省重点项目的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2)已登记注册企业申请冠省名: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冠省名申请登记表》; 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投资者或主管部门的批文); ③企业章程; ④验资证明; ⑤营业执照复印件。 属高科技企业还应提交省科委的认定证书;有驰名(知名)商标的应提交有关证书;列为国家或省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产品填补国内(省内)空白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鉴定书;连续两年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提交税收票证。 2、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公司住所证明,其中: ①属企业自建的,要提交房产使用权证明; ②属企业租赁的,除提交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外,还须提交出租方的房产使用权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 (3)股东(董事)会决议;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具体事项除应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名称查询证明; ②变更公司住所属自建的,要提交自有房地产使用权证明;属租赁的,还须提交租赁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地产使用权证明;变更住所涉及前置审批变动的,另行审批; ③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以及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④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及其履历表,涉及董事、监事变动的,还要提交董事、监事的任免职文件及成员表; 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提交新旧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名录表;公司股东变更名称或者改变姓名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⑦变更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提交董事、监事、经理任免职文件、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股东会决议。 4、公司注销登记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 (2)委托书;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法院破产裁定,或者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文件;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税务部门出具的公司完税证明; (7)银行销户证明; (8)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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