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进行董事会决议即可,事后需要报告给各个股东。
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就公司有关问题进行表决而形成并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原本由股东(大)会决议的许多事项转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的意思决定机关事实上已经分解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因此,董事会对享有最后决定权的事项所作的决议,自然也应当属于公司的意思表示。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只有在不是由职工担任董事、监事的时候,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
扩展资料
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 Director),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监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他们的仍免等都需要经过董事会与股东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人、董事、监事变更可以通过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修改公司章程予以变更。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出资人的书面决定(出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出资人为法人组织的由该出资人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讲,公司法是指1993 年12 月29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 年10 月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06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2004年、 2005年多次修正,现行版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12月28日发布。
参考资料公司法_百度百科
这个要根据你的公司章程,章程规定是股东会还是董事会可以任免董事监事。
只是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决议即可,变更后应该通报各股东或公告。
肯定是股东会了,监事和董事都是由股东会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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