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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股东变更

136 2023-11-21 02:11

一、如何办理股东变更

公司变更股东需要什么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代码证正、副本及卡原件税务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章新、老法人及股东、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到工商所核对身份)签字材料。同时,当事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纳税:

1、营业税以前,以不动产入股的,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而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在2002年发布的最新规定,股权转让不再征收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股权转让属于企业间进行的,出让与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获得收益的是个人的话,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股份转让的,需要按照规定交易印花税。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存在差异,建议各位在实际办理前,致电相关部门核实具体费用。

公司股东变更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生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如何更换股东

1、开股东会,确定某股东退出,其它股东对其股份的处置方案,新的股东结构,并据此形成《股东会决议》;

2、修改公司章程,形成《公司章程变更决议》;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注册变更申请表》,提交原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变更决议,验资报告。

5、换发营业执照,完成。

三、股份公司如何办理股东变更

一般是需要变更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工商的。

然后到时候签字的时候的先决条件就是新老股东必须同时到场,在这点上注意一下就可以了。

四、如何更换公司股东?

首先更正你的一个错误我公司要更换其中一个法人这句话说的不对,你的公司就是一个法人,股东中的某一个担任法人代表,你怎么能更换其中一个法人呢,法人只有一个,就是公司.要加强公司法的学习哈.

下面说说你的问题:

按公司法,合伙股东的退出,可以将他的股份以现值转让给继续存在的股东,继续存在的股东(比如你们剩下的3个股东)可以平均购买他的股份,也可任何一个人自己购买。几个股东协议后去工商局办理手续即可。

企业法人变更,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变更登记。到当地工商部门依法申请变更登记。如果不进行变更登记,主管机关可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尖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第二件事,股东协商,确定新的企业法人,依法登记。第三件事,协商处理股份,因是合股,一人离开,他的股份是保留还是转让,如是转让,转让给由谁,股份持有人有权作出决定,如他交还给股东会,就由股东会作出决定股份的分配。

五、企业股东变更流程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11]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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