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两个股东,一个法人占70%,另一个股东占30%,法人可以自己去注销公司吗?如果要注销公司怎么操作
题主问的是两个股东,其中一个占70%,另一个占30%,占70%的人是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负责人,这个在法律上不是法人,法人是指的公司。
就算占70%的股权比例的负责人也不能自己去注销公司,注销公司必须召开股东会,通过解散公司的议案,这个议案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通过,所以占股70%的股东只要同意,是可以通过解散公司的议案的。
通过解散公司的议案后,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股东会通过解散的决议后15日内应该成立清算组。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进行清算后,如果发现资不抵债,就要走破产程序;如果在缴纳税款、员工工资和债权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可以通过《清算方案》,然后向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
二、股东想解散公司要走什么程序吗?
分很多情况,你是实际控制这家公司的实际控权人吗?是的话,你要开股东会大家都同意了你才能注销公司。如果你只是股东之一,那你不想经营了,你可以申请变更,退出这家公司。
望采纳~
三、公司法人和另外一个股东不见了,怎么注销公司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扩展资料:
时限要求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形及期限包括以下三种: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四、两个人合伙开一个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想注销股东权,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先和合伙人商量好,再到工商局去变更(即注销股东权).两人都得去,起初办许可证时,有一个股东签名工商局里有档案,必须得本人再次签名才能注销.
分两步:一 先到工商部门去咨询,他们会告知你带上相关的东西.
二 约好时间,两合伙人一同到工商去办理变更.
五、打官司期间变更企业名称和股东,然后注销?
这样的情况,跟官司没有关系,打公司还是会继续找到这个法人,不是说公司没了,法人的责任就没了,该承担的还是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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