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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变更怎么办理登记

167 2023-11-20 17:55

一、股东股权变更怎么办理登记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需要前往原公司注册登记地的工商局办理。需要提交: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6、需要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股东股权变更怎么登记?

股权变更登记,是指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根据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况,将变化后的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的行为。股权变更登记只需要在股权发生变动之后,准备相应的资料在工商局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的登记即可。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1.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情况下在双方签署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对于像国有股权等特殊股权的变更则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2.工商变更登记也并非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且被公司登记到股东名册时即取得股权,如果未能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并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协助义务。3.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有权信赖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善意第三人可以基于工商登记对原股东的记载要求其承担责任。

三、什么是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

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仅指股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进行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广义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指对股东名册上的任一记载事项的变更,包括在保持股东同一性的基础上进行的,股东住所的变更、转移,股东改名等为理由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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