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证合一的变更法人步骤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改法人的流程
需要以下资料,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一、股东关于变更法人(代表)的协议,要签字盖章
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股东签字盖章
三、现有营业执照
四、目前的法人代表相关证件
手续费在500元左右,快的当天可办理完毕,慢的3天(因为资料不齐全导致的)
三、公司法人变更的基本流程
一、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
变更的流程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二、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公司在注册之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较为简单的更换,但是公司法人更换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首先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同意,继而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机构,缴纳费用之后才能办理。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材料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公司盖章的《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格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推荐阅读《广州公司税收筹划,广州公司记账报税必学必看》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申请登记事项 1. 公司法人名称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名称如无特殊原因,应当在原名称核准超过一年后提出 2.注册资金的变更。公司法人实有资金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时,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经济性质的变更。因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如全民所有制的小型企业转为集体所有,就需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法人变更。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于种种原因而发生了变化,应办理变更登记 5.分支机构的变更。公司法人在本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异地(非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核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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