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合伙企业能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吗?
1、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身份组建另一合伙企业,这个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实践中有相应的案例已经证实了其合法性和可行性。个人认为这个其实比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更符合有限合伙法的立法精神,因为让一个有限责任法人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实际上是很滑稽的。但要注意两个企业不要有同业竞争。
2、劳务是不能作为出资的,必须是货币出资,或者是可以评估财产,如专利、土地、实物等。
3、合伙企业最大的优势是不同于一般公司同股同权,可以约定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不同的权利和利益分割方式。比如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力,同时惯例上可以以仅占总金额1%的出资,获得20%的利润回报,以及每年管理费的支配权力。这可能是您所称的“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必须要有哪怕少到1%的出资,否则他就不是合伙人了。分配上由于付出了劳务可以多份。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合伙企业吗?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直接变更为合伙企业。如果不想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决定依法解散,并注销公司登记。然后,各股东可以共同合伙成立新的企业。
三、合伙企业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利弊?
这种投资形式很难说有什么利弊,因为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与投资额是可以相分离的,所以以何种形式投资都一样。
但合伙企业由于投资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在投资失利是承担企业债务风险可控,在被投资方上已经形成有限责任,债务不会再传导到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上,避免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有限责任公司能成立合伙企业吗?
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而且既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也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理由:
1、合伙企业法只禁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没有明文规定所有公司都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公司是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
2、注意公司法第15条中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这就是给公司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留了一条后路,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就是这条开这条后路的依据,虽然合伙企业法没有明文规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从立法精神上看——没有禁止即允许,因此,公司当然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回答提问: 1、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是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 个人认为这是违背的,从立法的原则不管怎么承担责任都是违反两个原则的两面性即违背有限原则和无限连带责任的两方面仅以上面的举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为10万,转投资和另外1名自然人各出资10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若该合伙企业亏损20万以上,有限责任公司仅承担10万 而该自然人则需要承担10万以上,(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拟制一破产则仅以全部资产10万承担责任,)因此对其他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根本未有限责任,能称其为普通合伙人吗?反之亦然!!
五、合伙企业可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吗?
合伙企业可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对出资的股东除了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之外,没有做出其他的限制,也就是说作为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而合伙企业就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可以通过投资的方式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六、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区别如下:
1.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法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2.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
七、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先来看看百度百科的定义: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
1、管理人的权利义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简单点说,就是谁出钱多谁说了算。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
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谁出钱多,谁分钱多。有限合伙企业中,主要由合伙协议规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3、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由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税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所得和股东分红均要征税。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正因为有限合伙企业这种形式在企业治理结构、利益分配方式、税收及资金进出的灵活性方面具有较强的特性,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它成为了私人集合资本较好的法律工具,在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领域被广泛的运用。
八、合伙企业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一规定表明,法律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规定要比对公司类企业设立条件低,例如公司法对公司类企业设立规定有最低注册资金,而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没有这样的限定。在其他方面的条件上也有类似情况。我们理解,作这样的规定,一是为了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 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为他们的投资活动提供更便利的条件;二是规定企业设立条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防止企业不具备有关条件而开展经营活动,损害交易相对人的 利益。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已使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因此,具备这些条件已能够起到保证合伙企业正 常经营和维护交易相对人利益的目的。 当然这5个方面的条件是合伙企业设立和从事经营活动最基本的条件,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全面具备这些条件方能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如果其他有关法律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相应规定的,合伙企业也应具备这些条件后方可申请设立登记。 相关知识: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区别 1. 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部分区别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九、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
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在没有变更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而合伙企业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首先要有申请书,合伙企业顾名思义就是要具有至少两个以上的股东,并且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变更流程:
第一步:书写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的改制申请书,并且需要至少两位以上的股东;
第二步:准备和提交改制材料,需要先注销个人独资企业
十、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变更为合伙企业?
第一步:书写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的改制申请书,并且需要至少两位以上的股东;
第二步:准备和提交改制材料,需要先注销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税务以及IC卡等原公司的材料;
2、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需要投资人和清算人签字);
3、提供公司清算报告、债权债务保证书、完税证明以及印章,部分材料需要投资人和清算人进行签字;
4、看个人独资企业是否有分支机构,如果有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并且提供注销证明;
5、如果公司委托的是代理机构办理的注销事项,那么需要提交委托人的证明材料;待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完毕之后,再去办理合伙企业的注册登记事项;
第三步:领取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其他税务及银行的事项。
扩展资料:改制成为合伙企业应该满足合伙企业的一些必备条件:
1、和各位股东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2、注册资金应该是实缴;
3、至少要有两位自然人出资;
4、公司名称必须合法;
5、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场地等,在登记注册的时候需要准备注册合伙公司的相关材料基本和个人独资企业相差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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