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是不需要核名的,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不具备法人资格,由其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
1、名称核准通知书
2、委托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4、总公司章程
5、股东会决议
6、董事会决议
7、公司决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8、资信证明
9、生产经营产地证明(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10、专项审批文件、许可证
11、股东资格证明、身份证明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3、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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