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改革后工会机构怎样设置?
机构改革后工会机构的设置一般有:一是建立总工会或者集体工会,把原来的个别单位工会合并成总工会;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把个别单位工会组织形式由全体大会制转变为委员会制;三是创新劳动关系行政审批制度,适当放宽审批程序;四是增强工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把工会的监督职能加强;五是要根据不同的单位情况,合理设置工会的组织机构;六是建立工会信息管理制度,把工会信息化处理;七是加强对工会经费、物资收支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上就是机构改革后工会机构设置的内容,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改善工作环境。
二、群团机构改革后如何设置?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制化设置。机构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和推进当前各领域的发展需求,因此需要对不同领域和不同机构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定位,以此为基础来确定新的群团机构的设置。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如何更好地协同各方面的资源、如何更有效地组织工作、如何提高管理效率等问题。同时,也需要重视群众需求,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积极推进群团机构的改革和建设。总之,需要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以此保证群团机构改革的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企业机构改革后的工作思路?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中国有色矿业集团、黑龙江邮政、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电兰州热电公司、中电投河南分公司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
事实表明,企业内部机制转变不到位是国企长远改革与发展中一大隐患,必须进一步深化国企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四、乡镇机构改革后各科室职责?
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职能如下: 1、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及新品种的引种实验、示范、推广、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田间技术指导,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2、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进行监督、审计和管理,调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及时地搜集、整理、提供本镇的农村经济统计数字;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制定全镇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护和管理辖区林业资源,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加强对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林木病虫、鼠害调查防治和护林防火、林政管理、林权、林地纠纷及边界纠纷调解工作;
4、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水法及法规,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好、用好由本镇所管的水利工程设施,做好除险加固、安全检查和安全评定工作,制定与实施本镇水利、水保及水产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镇水利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界确权工作,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指令,组织防汛抢险劳力、物资器材,指挥当地防汛等。
五、人事改革与机构改革的区别?
人事改革与机构改革是有区别的。人事改革是招聘方式和任用方式的改革,事业单位过去招收人员全部是固定的,现在招收人员是实行合同制管理;过去干部任用是任命制,现在实行聘任制,有明确的聘任期限。
机构改革是对同类型机构或职能相近的机构进行合并,比喻国务院机构改革把过去各个专业工业部门全部合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这样机构减少了一半,相应工作人员也裁减了很多。
六、机构改革后如何做好煤矿监管?
机构改革后煤矿监管还必须有专门机构对囗监管,尤其是对煤矿安全监督,设备更新,人员持证上岗,专业安全员培训,煤矿管理者的监督等
七、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划分?
职责划分如下,1.党政综合办公室 (1)职责:主要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
2.基层党建办公室 (1)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
3.经济发展办公室 (1)职责: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职责: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
八、党校机构改革后参公保留吗?
党校姓党,改革之后不会改变参公性质
九、机构改革转隶的方法?
一是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要求各涉改单位人员转隶工作要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按照《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转隶人员外,划出、划入单位须严格对照调整的职能职责,进行相应人员的转隶,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指定“随带”工作人员。
二是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为确保全县机构改革期间事有人管,工作不断档,不落空,在人员转隶过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以从涉改单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人员中统筹调配。
三是坚持“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县、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隶按机关、事业单位分步实施。行政机关按新组建部门、职责变化较大部门、职责变化较少部门等分类别进行人员转隶;事业单位按行政职能划入行政机关后不再保留事业机构、行政职能划入行政机关后保留事业机构、两个或两个以上事业机构行政职能划出后整合为一个事业机构等分类别进行人员转隶。
四是坚持“先转隶、后‘三定’”。严格落实深化机构改革要求,把完成人员转隶工作作为机构改革的重要环节,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将应划转的有关职责、机构和需要划转的人员等,从一个部门划转到另一个部门,转变隶属关系。在完成机构人员转隶后,再按县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迅速启动“三定”工作。
五是坚持“先稳定、后调整”。转隶涉及职责、机构、人员等划转,工作务必要服从大局,衔接顺畅,确保转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在转隶完成之前,应继续承担各自职能,尤其要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有人管、有部门抓,不断档、不落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任务责任压实、分工明确、平稳衔接。
六是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几个部门合并新组建的单位,要形成班子整体合力,打破原来部门观念,共同谋划改革,做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涉及职责划转的新组建部门,要坚持以归入或划入部门为主,划出部门配合,加强部门相互沟通,协商一致,提出机构、人员转隶意见。新设、新组建部门要尽快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确保相关职责和机构应划尽划,相关编制和人员划转事宜及时协商到位。转隶完成后,划入的机构人员随即接受新部门领导,对新部门负责,以新部门名义开展工作。
七是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中人员转隶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人员转隶。规范人员身份转换,不得借改革之机,违规转换人员身份,违规配备领导干部;不搞断崖式分流人员,通过多出少进、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新组建机构超配的干部和人员;对个别合并新组建单位,其转隶人员比较多、安置消化压力大的,可以保留其原职级待遇,待有空缺岗位时再行安排,对超编、超职数的给予一定时间的消超过渡期。
十、促进乡镇财政平稳运行的措施建议?
适应当前乡镇财政工作的发展,促进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财政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意见。
一、乡镇财政所业务工作由县财政局统一领导,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为所在乡镇提供优质服务。乡镇财政所人员的人事、工资纳入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程序审核审批财政所人员人事调转手续与工资关系,组织实施日常岗位目标管理与考核。
二、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所人员职责分工、人员的选拔、调动,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在全县财政系统内部进行调剂。乡镇财政所人员的选拨、调动、任免由县财政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按程序报批。财政所所长和重要岗位人员应在全县范围内定期交流与轮岗。新进入财政所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参加任何单位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选调、借调、遴选等考试,也不得转任交流到其他单位。财政所人员党组织关系继续实行属地化管理,参加所在乡镇党委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廉政建设、组织活动、组织纪律等)。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