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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17 2024-01-13 11:12

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重复纳税?

没有,个人所得税只交一次,重复缴税查明原因

三、建筑服务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一、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  

二、纳税人从事跨省工程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四、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跨省工程的,其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被扣缴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

四、契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五、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1)主要机构、场所,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对其他机构、场所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②设有完整的账簿、凭证,能够准确反映各机构、场所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

(2)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述规定办理。

六、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1139.77应纳税多少?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1139.77应纳税5593.98元。个人所得税才用的是递增累进税率36000以内的是3%税率,超出部分是10%税率,所以这个题就算就是,36000乘以3%等于1080元,81139.77-36000等于45139.77元,10%就是4513.98,再加上1080就等于5593.98元,所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1139.77应纳税5593.98元。

七、如何下载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

可以在应用市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后登录就可以通过选项查询相关时间段的交税明细。

八、如何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可以打印的。

打印个人所得税明细表具体操作方法:

1、登录地税或国税网站,如果企业是在地税交个人所得税就登录地税网站,反之则登录国税网站。

2、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密码及验证码,进入报税页面。

3、点击纳税申报,进入查询页面,再选择相应的年、月份,就可以看到当月的所有申报表。

4、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直接看到的是个人所得税申报总表,上面有个明细表,点击进去,就可以打印个人所得税明细表了。

九、个人所得税如何自行纳税申报?

一、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1.涉税业务的唯一代码标识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2.有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无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税务机关赋予纳税识别号。

二、综合所的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的年收入和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三、办理

时间:取得所得的3月1日至6月30日。

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四、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五、扣缴义务人为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需要按照综合所的汇算清缴有关规定办理。

2.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4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十、建筑行业增值税纳税地点?

请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固定业户原则是机构所在地,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局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是应税行为发生地,如果在发生地没有申报,再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基本沿用营业税的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局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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