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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的稿酬怎么计算?

78 2024-01-10 23:25

一、起点的稿酬怎么计算?

计算稿酬的时候,起点币兑换人民币是一比一百,一万起点币,也就是一百块钱!

VIP章节的销售价格是每千字两分钱,对作者来说等于是写一千个字一分钱。然后要看有多少人购买了你的VIP章节。

每千字一分钱,有一万个人购买的话,那最终所得的稿酬就相当于是千字一百块!

当然,一本书的收益并不仅仅只是稿费,还有诸如打赏啊,半年奖啊,月票奖,全勤什么的,加在一起也相当可观。

不过要注意一点的是,起点每一百本书里面,基本上只有两本书能上架销售VIP章节。其余的书因为成绩差,一般都不会被允许上架销售!

至于买断,起点大概有两种。

一种是无线组的买断,这个从千字十块到千字千元不等,具体看文章质量。

另外一种则是知名写手买断,起步千字五十元。这个待遇需要大婶写手才能够享受!

还有一种就是版权形式的买断,比如起点一起买断你的网络,繁体,简体等等版权,这个价格也不会低。即便是小神级的写手,也能超过千字五十!

总得来说,这个行当没那么好混,也不是说进去就能赚钱。

二、诗歌怎样计算稿酬?

诗歌的稿酬要看发表的刊物知名度和你的知名度了。 诗歌类稿件,一般以行计算稿酬,通常每行一元,但最高每首诗,一般刊物给付标准不高于50元,同时也不低于20元;知名度高的刊物,稿酬相对要高些,你的知名度高,稿酬也高!

三、稿酬计算方法?

稿酬的计算方法

版税=定价*发行数(总共卖出去的数量)*版税率

基本稿酬=稿酬标准*千字数(不足一千,作为一千算)

印数稿酬=基本稿酬*稿酬标准*(印数/1000)(稿酬标准如果没有规定,就是1%)

税前稿酬=基本稿酬+印数稿酬

四、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稿酬的免征额是多少?

稿酬的免征额,稿酬所得800.01至4000免征额800,稿酬所得4000.01以上免征额20%.。

稿酬应纳所得额*适用税率

五、2021年稿酬所得的计算?

稿酬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减除20%,小于减除800;

同时收入额减按70%计算;

计算公式:

1、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不超过4000元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稿酬所得 - 800元

(2).超过4000元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稿酬所得 ×(1-20%)

2、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14%

六、取得稿酬收入90000捐赠30000计算个人所得税?

稿酬收入未扣除捐赠额以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0*(1-20%)=72000,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捐赠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所以可以扣除的捐赠额为21600,最终稿酬个人所得税=(72000-21600)*20%*(1-30%)=7056元。

七、主编稿酬计算公式?

这个要与出版社或出版商直接商定,具体稿费支付方式有版税制和稿费制。此前国家有稿酬规定,但是比较老了。具体材料参加以下:

书籍稿酬暂行规定

(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发布)

第一条 为了保障著译者的正当权益,繁荣创作和学术研究,鼓励著译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著译一经出版或发表,应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付给适当的稿酬。初版的书按照字数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并且按照印数付给著译者印数稿酬;再版时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

第三条 基本稿酬标准:(一)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

(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

由外文译成中文,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对翻译者,按上述标准付酬。

由中文译成外文,对翻译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付酬。对原著作者按该著作翻译稿酬的20%至40%付酬。

由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对原著作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定级支付60%的稿酬。

对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规定的外文译成中文的标准,另加25%至30%付酬。

由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

(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

古籍资料的辑录、汇编,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数稿酬)。

各种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

断句、校正错讹,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数稿酬)。

标点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难度大的标点加繁重校勘,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超过15元(均不付印数稿酬)。

(4)词书稿:词书条目,照本条第(1)款标准,按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百科全书词条编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5)根据他人著作改编和缩写的书稿,按本条第(1)款标准的40%至60%向改编者付酬。并按改编费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编费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

(6)译文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由译者请他人代为校订者,费用由译者自付;出版社请他人校订者,校订费由出版社支付。

(7)索引和图书资料辑录,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数稿酬。

(8)约请社外人员编选的书籍付编选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约请社外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付编辑加工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

(9)约请社外人员审查书稿,付审稿费。一般书籍的审稿费按每万字10至20元付酬;对于繁难的专著,可适当提高,但每万字不超过40元;不付印数稿酬。

第四条 印数稿酬:(一)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1)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数超过一万册的,其超过部分以千册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千册的,按千册计算),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0。8%。

(二)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数超过一万册的,按本条第(一)款之(2)的规定支付。

(三)本条(一)(二)两款规定的印数稿酬,每次重印均应累计过去的印数。不论初版还是重印,出版社均应在版本记录页上如实注明印数。

(四)学习用书、临时教材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译,在第一次出版后两年内,印数在10万册以下者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付酬;超过10万册以上,视不同情况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30%至50%付酬。

第五条 曾在报刊上发表过的著译,辑成个人专集出版,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编选不同著译者的报刊文章合集出版,对著译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分章撰写,内容相互有连贯性的专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撰写,单篇独立(没有连贯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

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过的作品,按第三条第(1)款标准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并按第三条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发表该作品的报刊付酬。

第六条 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译,属于非作者原因未能出书者,出版社应按该书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给作者著译费(书稿归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动约稿,但因稿件质量不合格未能出书者,出版社视具体情况,酌付少量的约稿费。

第七条 解放前出版过的著译重印或校订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对已故作者著译的付酬办法见第八条)。解放后出版(或再版)的已付过基本稿酬的著译,再版以及辑成个人专集(包括全集、选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著译修订再版,视修订程度支付修订费。修订费按增补部分的实际情况付酬;修订后,质量有显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数稿酬,仍应累计原来的印数。

第八条 对已故作者稿酬的继承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1)著译者死亡在30年以内者,出版其未曾发表过的遗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只付印数稿酬,不付基本稿酬。

(2)著译者死亡超过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其首次发表的遗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

第九条 一部书稿分别出版不同字体的版本,或以几种装帧形式出版,或改变书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转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编进另一书时,除对首先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对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应累计印数,付印数稿酬。

出版社将一种书籍分地印造,或经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货,其印数均应一并累计。印数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给。

第十条 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诗词每10行作千字算(曲艺等韵文体行数计算从诗词)。旧体诗词稿酬可酌量提高。乐曲、歌词、画稿、地图等付酬办法,另定。

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十分之一计算。

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

第十一条 封面和图表的设计,以及中外文对照表的编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付酬标准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 出版者同著译者应签订约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预付稿酬,由合同约定,但书籍出版后,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应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第十三条 书籍出版后,出版社应送给著译者样书,一般性的书籍可送10至20本,情况特殊的可以酌增酌减。对著译者购书应予以优待,在100本以内者,可以按批发折扣售给。情况特殊者,在售书数量上可酌增酌减。

第十四条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著译,按本规定以人民币支付稿酬。外国人(包括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的著译(国外未曾出版过),在我国首先出版者(不含翻译或重印),稿酬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出版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社的稿酬实行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送有关出版行政机关和国家版权局备案。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和出版社的有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稿酬的管理,监督执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压低稿酬标准,如有违反者,版权行政机关要予以纠正。各出版社应实行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三级审查确定稿酬的制度。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的付酬标准,报纸、期刊可参照执行,但不付印数稿酬。

第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实行,计酬界限以版本记录页上的出版日期为准。初版的书籍以本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书的印数稿酬,根据本暂行规定的基本稿酬数额,按第四条的规定付酬。

第十八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国家版权局。

八、纯文学稿酬怎么计算?

纯文学稿酬按字数来计算,别的就是按销售数量来算。

九、2020稿酬、劳务报酬等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并退税?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这里,小编就告诉大家是怎么一回事,学会怎么操作。

工具/原料

iOS 版本:v13.2.1

方法/步骤

1、首先我们要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然后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中心。

3、注册或者是直接登录自己的账号。

4、点击个人清算项目。

5、直接填报个人劳务收入,年收不超过12万元就可以退税。否则还是按20%计税。

十、稿酬所得计算器?

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除税率有所差别外,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和劳务所得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

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第二步:明确税率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在计算稿酬所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确定每次收入是一个难点,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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