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个体税务登记需要带些什么东西?
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二、个体户税务登记利弊?
个体户办理了税务登记,可能要建帐,纳税申报,比较麻烦。
好处是可以开具发票,单位的业务都是要开发票的,如果你不能开发票,可能就失去了合作机会。
三、个体户税务注销需要带什么证件?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先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②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④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⑤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⑥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注意事项:
①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②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③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④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⑤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3)流程: 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 →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职能部门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 备注: 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提交文件、证件:
1、税务注销回执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营者签署的债务清理情况说明原件
4、经营者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四、个体户税务登记季度怎么报?
个体户税务登记季度需要在每个季度的1~15日内缴纳当季度的税款,并填写《税务登记申报表》进行报税。其中,季度包括一季度(1月至3月)、二季度(4月至6月)、三季度(7月至9月)和四季度(10月至12月)。税款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款和申报表的具体填写要根据个体户所在地方的规定来执行。同时,提交申报表的时间也需要注意,一般为每个季度的20日至25日。建议个体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仔细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以便准确报税,避免延误或罚款等问题。
五、洛阳个体税务登记证办理?
办理个体税务登记证需哪些材料? 办地税局或者国税局办《税务登记证》,需要材料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工商户如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且已在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地税局或者国税局还要填写《税务登记表》(该表格税务局会提供)。
六、办理税务登记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况,应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 件;(原件、复印件) 5.房产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租赁的场 所,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其产权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应 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 以上自带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填写完毕的《税务登记表》(税务局领取)(加盖公章) 如过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给我,深圳的朋友我帮你处理!
七、个体户还要去税务局办税务登记吗?
个体户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是需要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如未办理税务登记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可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八、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1、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合法税务登记证和副本(纳税人领取零食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九、怎么查个体户是否做过税务登记?
现在三证合一,注册营业执照时,会自动传送数据给税务局。所以不用特地查询。
十、个体税务登记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个体税务登记证需哪些材料? 办地税局或者国税局办《税务登记证》,需要材料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个体工商户如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且已在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地税局或者国税局还要填写《税务登记表》(该表格税务局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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