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变更后税务方面如何变更?
一、请问下办理完工商变更(法人代表变更)是否需要办理税务变更? (1)要办理税务变更。 (2)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二、税务注销后税务部门会提供什么证明文件让我们去办理工商注销? 1、公司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注销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申请工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变更股东,工商变更已经办好了,税务变更也要吗?没做税务变更会怎样?
答:是的,工商变更完后是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的;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要办理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补正。
三、求专家,工商变更税务未变更对新老法人的影响?
如果税务后期异常了,那么两个法人都会有影响
但不过看是哪方面先异常,如果是税务先异常,影响的是就法人,但如果旧法人一直不去处理,导致工商异常了,这样两个”法人“都会涉及其中,
所以,不管是变更什么事项,你自己得精明点要多问多了解或者一定要有专业的人员协助你,指导你办理
四、工商地址变更涉及税务管辖变化的需要变更税务主管机关吗?
不变也没关系,他们也不知道,你按期到以来的税务局交好税金就好了,他们也不会去看你们的场地,如果要变先去工商局填表,如果要跨镇区还要填企业申请转出表,工商局同意后,拿着那个表在去税务局,如何跨区的话,可能会涉及到查账,如果没什么问题,把当月的国税和地税交完,你们就可以去变更后的所属工商局,税务局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了。
五、公司工商变更了,税务没有变更,可以直接做注销吗?
现在一窗通,不存在这个问题,可以直接先工商备案、然后税务清税、最后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六、三证合一工商变更完需要变更税务吗?
三证合一执照变更好之后不需要变更税务,因为三证合一包括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在工商局办理变更即可,不用再去税务局变更税务; 工商变更流程:
1:提供原公司全部材料,包括法人、股东、监事人员身份证件、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三章;
2:制作新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提交工商部门审批; 3:7个工作日之后会出新的营业执照,在工商局的窗口领取即可。
七、经营范围变更先去税务还是工商?
确定好经营内容后,带上公章,营业执照正副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先去当地工商局做变更,现在已可同步税局。当然也可以到市场监督局官网提交资料(需要法人U盾或者数字证书)
八、工商变更的实缴资本怎么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九、工商变更流程?
A. 变更公司名称:需另外提交新的公司名称
执照提交后7个工作日出执照
B. 法人股东变更:一般要求新老股东法人本人到场(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C. 地址变更:需要另外提供:地址房产证复印件,租房协议原件
D. 经营范围变更:一般比较容易变更,主要看所在园区是否可以增加此类经营范围,一般没有问题。
E. 注册资金变更:
a. 增加注册资金:如果没有新增加的股东,没有特别资料
b. 减少注册资金:则需要登报申明,登报45天后才能减资
十、工商变更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遵守《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不损害股东利益原则,即公司章程的变更不能损害股东利益。
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大多数原则,二是少数股东保护原则。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公司的基本目的。大多数原则指章程修改作出决议必须经多数表决权通过。章程的修改体现和保护占多数股份的股东利益,可以激发人们的投资热情。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原则指章程的变更应考虑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比如:股东对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投反对票时,该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股东对股东会违法修改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诉请法院确认公司章程无效。
3、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原则。
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原则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变更前的通知义务、公司章程异议登记制度以及公司章程变更之后的登记制度。公司章程变更前的通知义务指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会引起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应尽快通知债权人。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