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且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报考初中教师特设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特设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不包括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学历)。要求报考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任教学科一致,其他学科招聘岗位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限制。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初中、小学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合格,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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