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这类房子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问题而生的,旨在为其减轻购房压力,其形式是可以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1.所谓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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