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淘宝卖假货,根据《淘宝规则》第五十条规定,不同的违规情形,淘宝给予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不同,具体如下:
1、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2、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3、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每件扣2分(3天内不超过12分);实际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
4、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宝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关闭订单、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等处理措施。 拓展资料: 目前淘宝网对假货的定义为: 1、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的商品。 举例:商品实物存在某个注册商标logo,但商品实际非该注册商品权利人生产的,属于假货。 2、盗版商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 来源:淘宝网-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认定和处罚规则与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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