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申请报告,原件。
2、申请者、委托人身份证件材料、委托授权书。
3、有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于证实材料、登记缘故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资格证书。
4、房产界址、室内空间界线、总面积,房子测绘工程汇报,原件或经核对的影印件。
5、与别人利害关系的表明材料。
6、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本规章实施办法要求的别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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