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重庆市很多是商业与住宅的混合类型,正好对应50产权的综合类用地。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50年产权给出的解释:
1、重庆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一个项目中若按商业、住宅最高出让年限确定出让年限,势必会出现一栋建筑中,商业、住宅出让终止时间不一致,带来处置时的困难;
2、房屋的使用寿命一般都在五十年,土地使用期届满,房屋残值所剩也不多;
3、从考虑民生的角度,减少二十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可相应减少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房价。加之《物权法》已原则性规定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因此,对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按照五十年进行界定,也可有效降低购房者成本,让利给终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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