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主要是已经取得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如果申请家庭已享受租赁补贴或保障房租金核减待遇的,在选购共有产权住房后将取消相关保障待遇;已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在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后6个月内需要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申请意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
(一)线下申请。由申请人持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及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代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当场受理,打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网上申请。本年度共有产权住房提供网上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登陆烟台市房产交易网,按相关提示注册认证后进行申请。网上申请与线下申请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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