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E型公租房申请时间
2020年7月20日起开放申请,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为本轮申请受理的截止日。
本轮实行工作日常态化受理,截止前夕福州市房管局将另行发布公告。
符合《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综〔2020〕49号)规定的A、B、E型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且居住在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含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台港澳同胞),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可于7月20日起的工作日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C、D型保障对象申请时间
2020年8月26日-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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