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 组织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 组织实施园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内土地的统一规划、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工作。
4. 负责园区内的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或审核园区内的投资项目。
5. 负责园区内的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园区经济运行情况,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 负责园区内的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7. 负责园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8. 负责园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园区内的社会稳定。
9. 负责园区内的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编制园区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管理园区内的财政收支。
10. 负责园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
11. 负责园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2. 负责园区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13. 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14. 负责园区内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园区内企事业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15.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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