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视同销售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视同销售的作用?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三、视同销售的定义?
视同销售指的是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指的是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指的是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四、视同销售的后果?
视同销售会增加企业税收负担。
视同销售区分增值税视同销售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视同销售分录?
视同销售的分录:
(1)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六、视同销售概念?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费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视同销售的情况包括:
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七、特殊销售和视同销售的区别?
区别是:
1.特殊销售范围大,视同销售范围小,视同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
2.内涵不同,视同销售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利润,但是税收上认为它实现了销售的“功能”,应该按规定交税。但有的特殊销售收入能有利润,比如折扣销售,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会产生利润的。
八、不应视同销售的是?
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不视同销售货物
九、视同销售的记忆口诀?
视同销售口诀:
一,代销货物有移异:1代:受托代销;2销:委托销售;3移异:异地移送。
二, 自委产品非税集:自委产品:自产、委托;4非税:非应税项目;5集:集体福利、个人。
三,自委购去投分送:自委购:自产、委托、外购;投分送:6投资、7分配、8赠送。 以上八项是视同。 外购货物去向清:
十、捐赠视同销售的原理?
我的答案捐赠视同销售的原理?
因为货物已经离开企业,所以既要视同销售征增值税,也是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自然也是计提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基数。实际上我看到一些版本的说法,会计上实行新准则后自产货物对外捐赠在会计上是作为销售处理的,只不过会计教材没有正式的举例。新的所得税法强调法人所得税,这一点税法和会计上的处理倒是真正统一起来了,把捐赠的视同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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