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耕地占用税款,可否延期缴纳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第三十八条: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耕地占用税税款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以下情形之一:(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二、船舶吨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船舶吨税的?
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这条规定是要满足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才在5年内免征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以车船为课征对象,向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此处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在中国其适用税
额,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中国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
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三、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缴纳税款,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可以依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四、未足额代扣代缴税款是否缴纳滞纳金?
负有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支付款项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代为收缴,对纳税人拒绝给付的,扣缴义务人应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第三条关于应扣未扣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的问题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代扣代缴义务人未代扣代缴的处理,按国税发[2003]47号的规定,给予处罚并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但是对于不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的规定,仅适用于个人所得税这一税种。
五、缴纳税款和7%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年应缴多少万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计算:城建税=(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应交营业税+本月应交消费税)*7%
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缴税费—城建税
六、车船税和船舶吨税有何区别?
车船税属于财产税,而船舶吨税属于行为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482号令)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车船税属于财产税,之前车船使用税及牌照税属于行为税。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规定,船舶吨税是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七、船舶吨税是海关征收的吗?
船舶吨税是由海关在设关口岸对进出,停靠我中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使用税。船舶吨税是属于海关征收的税款的,他不属于进口关税也不属于进口环节代征税。
船舶吨税不包含在关税里也不包含在进口环节代征税,它是海关税收的独立税种就叫船舶吨税。
八、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先征后返又称“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
国家为了支持残疾人就业,对满足国家要求条件的福利企业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收到增值税返款税款时要记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借: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计算所得税时要计算到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去,就是平时所说的免增值税不免所得税。福利企业所得税返还无需再计算所得税,否则形成循环计算。
九、企业未缴纳税款滞纳金能否办理税收减免?
可以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五十三条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
十、印花税未按期缴纳是否有罚款和滞纳金?
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财税字[1988]第225号 颁布时间:1988-9-29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第一条 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 的规定制定。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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