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自建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首先,现行政策,一个证是不可能办下来既有集体性质的又有国有性质的房产。根本没法登记。其次,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集体土地是买回来的,政府是不会承认的,因为集体土地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让,是不合法的。
二、城镇居民95年拥有宅基地,现在土地属于国有的还是集体的?
谢谢诚邀。
由于题主提供的信息有限,只能笼统地说一下。
对95年的宅基地,这要看当时取得的途径如何。
国有建设用地的意思是已经由政府征地、并改变了土地用途规划的地。宅基地一般是指村集体分配给个人用于建设住宅的,但是其性质还是集体用地(不过,现在农村都在办理确权)。
有可能你的宅基地所在位置的城市规划已经改变了,例如规划成为公园、或是绿地、或是商业、或是商住等等,但这只是城市功能的调整,土地的性质并没有变化。
建议你到当地的自然资源局或城市档案馆查询确认一下。
谢谢。
三、有50年土地使用权的城镇住宅用地么,合法么?一头雾水?
根据《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上述文件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权限最高年限为70年,并不是说所有的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定都是70年,也有可能是少于70年的。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题主可按原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申请续期。我国《物权法》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四、父母是农村户口,我是城镇户口,我能继承他们的土地和宅基地吗?
首先回答这个问题,可以继承。
但是既然是“继承”,那么一定是你父母双亲身故的情况下才能够继承。其实准确来讲是看房子的权利人属于谁,假设属于你父亲,那么首先你母亲有最优先继承权(婚后共用财产),其次你父亲的所有直系亲属都有同等继承权,也就是你的亲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在此情况下,首先得你母亲公证放弃继承,其次你的亲兄弟姐妹也公证放弃继承,那么你就能够继承你父亲的宅基地以及建在其上面的房子了。
五、城镇国有土地转让人配偶去世,有两个孩子,出售给其中一个,怎么办手续?
问题表述不清。这里的土地是农村承包地吗?土地所有人配偶不在了,土地所有人还在吗?土地转让是将土地所有人的配偶的土地份额转让,还是其他的意思?这个户内还有什么其他的成员没有,转让他们同意吗?转让的对象是谁?
麻烦把上面的问题表述清楚,这样可以有一个更清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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