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情况有两种:
1、在初步审查过程中,专利局认为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有关规定被驳回;
2、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中国专利局通知其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
1、申请专利驳回复审:
在专利下发驳回决定后,在驳回决定上面,都写着可以进行专利复审的提示。这是专利申请在专利驳回后,避免错审、给予的救济机会。对于申请人或者发明人认为还能挽救的专利,或者认为审查有误,可以申请专利驳回复审。
在申请驳回复审前,则需要根据驳回决定仔细研究对比,如有必要,则可以申请复审的。通过专利复审获得专利授权的案例也有不少,但因为专利复审本身属于专利服务后续工作,也就是说,需要另外提供服务,因此,必然涉及到金钱和时间,因此,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或者经过分析对比后,认为复审授权性不高,就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了。
2、分析驳回原因重新整改
每一个专利申请,每一份专利申请,都离不开创造者辛苦的劳动,特别是,离不开发明人的辛苦付出,特别是有实际产品和创意的专利,其付出往往较多。抛开垃圾专利申请不说,对于具有实际价值的专利申请,其背后往往包含着发明人、申请人以及代理人的诸多心血,一旦专利被驳回了,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
但是,随着审查机制的完善,一些专利驳回,其背后也是有不断提升的审查要求和标准,特别是,随着专利申请授权量增加,难免出现一些当初没有考虑到的问题。因此,不妨通过驳回决定看看,是否在哪里还没有考虑齐全。
3、重新整改重新申请处理
对于专利申请驳回后的案子,是否可以重新申请问题,很多人对此持有不同的意见:
有些人觉得专利驳回了,是因为审查太严,或者遇到了不同的审查员,才会被驳回;如果重新提交,换了一个审查员、或者审查相对松的时候,案子还能获得授权。
也有些人认为,专利驳回了,就彻底没有希望了,在申报上去,只能是同样的结局,就是浪费钱,甚至会因为反复提交,而被纳入非正常申请,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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