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减不合格可以重新申请。
例如A备案人,备案信息审专利费减不合格。不合格以后,任何人均可以针对A再次办理备案。而原始提交人可以点击已经审核“不合格”的原有提交信息,选择“重新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若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查实后将撤销减缴专利费用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5年内收费减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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