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2)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3)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4)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5)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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