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注明材料,但不能涉及材料的成分,同时要求材料含有的特性对技术方案有一定的技术效果。对于权利要求书来说,材料的保护最好写到附属权项中,在后期诉讼的过程中,很多专利因为对材料的限定而无法被无效掉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对具有功能效果的材料进行限定是有一定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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