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和实施细则里没有规定,
具体规定在审查指南中:
发明专利: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4.1.2规定如下:
发明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特殊情况下,例如,化学领域的某些发明,可以允许最多到40个字。
实用新型:
适用本部分第一章第4.1节的规定。(同上)。
外观设计: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4.1.1规定如下:
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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