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具体流程: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0、提交审核;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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