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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注册公司用我家地址怎么取消?

88 2024-06-14 21:07

一、别人注册公司用我家地址怎么取消?

首先要看这件事,你知不知情。如果是你的朋友或者他人租用了你的房屋,那么你要先告知人家。说你不想继续把房子租给他开公司了。让他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你发现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注册了公司。建议你去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二、别人用我的房子地址注册公司地址有风险吗?

没有什么风险,一般人家租商铺就是为了做生意,肯定会办理执照,只要租赁合同合法即可,办理好执照,企业有异常会找法人和企业负责人。

三、用别人的公司地址注册公司对后期经营有什么影响?

同一办公地址是可以注册两家公司的。

举例说明: 先假设A、B两公司已在不同的注册地注册成立,A公司的注册地为A区,B公司为A公司的兄弟公司,注册地在B区。现在,你想在A区A公司的办公地点同时挂上AB两家公司的名字。我的解答:首先按照工商局的说法是按照一个地址只能注册一家公司,这是毋庸质疑的,他们不会让同一地址同时存在两家公司,同时一起办公。《公司法》里没有明确规定统一地址不能够注册2家或2家以上企业。《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第(六)款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实际上同一个地址要注册两家公司也是行得通的,比如你们有个一开间的写字间的话,那现在的地址是xx大厦xxx室,按你的说法要在一间房注册两个公司,那就需要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也就是说僻出个新地址将原先的门牌号变成两个门牌号码才行,也就是要变更为写成xx大厦xxx-1,xx大厦xxx-2,两家注册公司在一间房,而拥有两个不同的注册地。

四、注册深圳公司注册地址挂靠别人的有什么影响?

1.注册深圳公司,没有实际地址可以注册下来。用住宅、民房都可以注册。

2.注册前海公司没有实际地址(红本租赁凭证)无法挂靠前海商秘。

注册深圳公司,注册时地址可能会被抽查:

深圳公司注册,地址是以抽查的形式。如果被抽查到,就进入实审阶段,需要法人、股东、经办人一起带着办理的场地租赁凭证、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产证去工商局窗口提交核验。

窗口收资料,核验资料真实性,过几个工作日再重新网上提交注册(原公司名称,并备注已提交场地证明资料)。再次等人工审核,通过就可以领执照了。

前海公司注册,就得提供场地红本

前海自从18年起,挂靠地址或者续签挂靠协议都要提供场地的租赁凭证,要求一年有效期以上,面积在5㎡以上。

否则,无法续签或者挂靠前海商务秘书地址。

注册公司后期会抽查地址吗?

深圳公司注册完成以后,会抽查地址。抽查地址一般以几种形式:

1.定期通过邮政快递发送信函至注册地址,或者打电话联系企业在工商局留的电话。

如果信函发送至注册地址,无人接收,或者企业的电话联系不上,则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上门核查地址是否真实经营!

偶尔,工商局会上门核实这家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一旦发现地址不一致,这家公司

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所以我们一般建议客户用自己的实际联系地址注册公司,后期也好配合工商局抽查。

如果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了,需要及时移出,否则影响公司信誉。

五、公司注册可以在别人的已经注册的地址上面再注册一个公司吗?

可以的,一般的话一个地址不超过3个公司都可以,如果您是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的话,建议就是一址一户,每个城市情况都有所不同。

六、自己公司地址能让别人借来注册吗?

工商注册:注册地址有唯一性(也就是一个地址只能注册一家企业)

若是你家店面没有注册过,那你的地址他完全可以借来用作注册公司.

按正规来讲,公司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是要一致的.

出租地址给他注册之用,双方有正规租赁合同,并且你也收取租金,一般没什么风险.

现在疑惑的是,你们家在经营的店面生意,你们自己的店没有正规注册过吗(难道不是用现在店面地址注册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七、注册公司地址挂靠在别人公司地址上有什么影响吗?

挂靠在别人公司地址上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因为客户可能会质疑公司的真实性。此外,挂靠在别人公司地址上也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税收状况,因为税务机关可能会质疑公司的真实性。

八、别人用我的地址注册公司被列为异常,我还能注册一个吗?

不可以注册。因为别人使用您的地址注册公司被列为异常,在此之前您需要解决这个问题并恢复您的信用记录,否则您再次注册公司也会被列为异常,会对您的信用评分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另外,建议您及时联系有关机构或律师处理被别人滥用地址的事情,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且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九、公司注册地址可以用住宅的地址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的住宅。

第一,《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扩展资料

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设立登记或住所(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在企业设立登记的时候。如果您的注册地址是住宅。请您在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上。加盖居委会公章。(并在房产证复印件上有房主的签字)

参考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的若干解释

十、家庭地址被别人注册为公司地址,会有哪些问题?

报警吧。

说不定人家还以为这跟你家有什么关系呢。要是违法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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