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小伙伴咨询,个人股东那4种情况分红不需要缴纳个税了?之前也有小伙伴私信说,自己是一个小公司的股东,想问下拿到公司分红后,必须交20%的个税吗?股东如何“安全地”从公司拿钱?
个人股东分红可以不交税吗?其实税务总局等官方也过回答过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涉税问题!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下吧!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有盈余且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分红,而没有利润时则不允许分红。《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公司盈利,作为股东,取得相应分红也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公司对于个人股东分红,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就没有个人股东分红不交税的情况么?很肯定的告诉小伙伴们,有!上文我们说过了,公司对于个人股东分红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1、关于第三条,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只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对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二是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人员,从发行该B股或者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外籍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外籍个人或者其委托扣缴义务人、代理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可按税收协定约定的优惠税率执行。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分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中,在图表7.1中明确,不需要提交证明,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免税。2、对于第四条,个人从基金公司取得的收入,免个人所得税。但对基金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并不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四条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年终了股东要分红,请问分红比例必须按照出资比例来分红吗?答复:不一定,全体股东签订《股东协议》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答复:公司盈利了,可以不向股东分红,税务上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分红。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利润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会提供收购方案然后支付给股东合理的价位,股东完成退股。我公司占股被投资企业10%,我能否不按照占股比例取得股息分红?这样分红是否还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1、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需要全体股东约定;2、你公司取得不按股权出资比例分红的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然人股东甲,2020年12月份根据股东会决议,应取得利润分红100万元,2021年6月份该笔分红会到账。请问个人所得税上该笔分红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何时?答复:支付所得时履行扣缴义务,因此个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次取得分红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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