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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首套房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53 2024-03-27 22:43

一、不是首套房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首套房子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那么非首套房也是可以享受专项附件扣除的。

二、中途退休专项附加扣除享受全年吗?

答:中途退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享受全年。因为税收专项附加扣除享受不存在在职与退休之分。

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区别?

区别是扣除的内容、项目不同。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四、退休人员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

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都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了,还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做什么呢?

五、专项附加扣除计算?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章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1000元/月

  学历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

  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注意: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注意: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六、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分为几个方面:1子女教育。您的子女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您和配偶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个月)按月扣除;

  (2)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月及以后月份可通过扣缴单位扣除;当然,也可以年度终了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

3.住房贷款。您或者您的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允许扣除。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如果您难以确定自有的住房贷款是否符合扣除条件,可以通过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等方式确认。

4.赡养老人。如果您赡养的老人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被赡养人年龄年满60周岁,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5.住房租金。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租了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1)您以及您的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您以及您的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均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七、专项扣除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用?

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里填写专项扣除的信息,单位报税时下载你填的信息就可以了

八、专项扣除合计和专项附加扣除区别?

专项扣除是指我们的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幼儿照顾费,住房租赁费或购房利息支出,大病支出,赡养老人,学历教育等几项。属于个人比较多的支出,为减轻个人压力,从个人所得中可以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从收入中扣除。

九、专项附加扣除本人扣除比例?

本人扣除比例,要根据各人情况而定。单身的,配偶没工作的,选百分之百。配偶也有固定收入需缴个人所得税的,就各百分之五十。赡养老人是例外,要看子女人数。

十、二套房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关于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的规定当中,存在这样一句话: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只要你正在还贷的住房具备首套房资格,同样也能纳入个税抵扣范围,而并不看重房主名下实际拥有几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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