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修理修配劳务税率?
不一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发生了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是17%,如果收到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17%(看你收到的进项发票上的税率是多少就抵扣多少),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就不能抵扣。
但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了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是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二、什么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加工后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委托者,即通常所说的委托加工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3%对吗?
不对的,增值税一般税率是17% 加工修理修配的税率属于17%。
而13%是增值税的低税率,一般是国家特定的税种 比如居民生活用必需品。
修理修配是不用低税率的。
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范围的确定?
增值税中“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
建筑服务中的修缮也是对目的物进行修复、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业务。
增值税实施细则中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有偿维修货物原则上应缴纳增值税。
五、增值税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有偿维修货物原则上应缴纳增值税。
六、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什么不能抵扣?
根据财税[2013]10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指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
对于企业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即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取得的税收缴款凭证,因不属于规定的抵扣凭证范围,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缴纳的17%的增值税,不属于现代服务业,既然没有与该劳务或服务对应的销项,不能作为进项抵扣。税法规定,增值税的进项税与销项税是有链条关系的,如果该链条不能连续,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七、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一样吗?
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是两种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一些不同之处。
加工劳务是指一个企业按照客户提供的加工要求和图纸,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制造成为半成品或者成品。例如,加工厂对钢材进行切割、焊接、抛光等工艺处理后,制造成为客户需要的构件或者成品。
而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在设备或者机器设施出现故障或者损坏时,由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修理检修服务,使其恢复正常运转。例如,汽车维修中心提供汽车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服务。
虽然这两种服务形式不同,但都是属于服务业行业中的劳务类别,需要提供专业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
八、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征收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详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由此可见,题中“维修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而非营业税征税范围,即由国税征管而非地税征管。 仅就题中已提供信息来推断,地税很可能是以“服务业”税目,按境内劳务,要求题中企业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鉴于此,题中应当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联系,了解其征税的具体税法条款依据,然而再与其进行沟通协调为宜。 关于补充问题。 前面已经说明了,从题中叙述来看,题中劳务系“修理修配劳务”,无论其是否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或者说属于国税征管范围,其本身与营业税、地税没有关系。而题中现在的问题是,地税要求交纳营业税,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来判断,其应当是针对外方为题中企业提供的代为修理的“服务业劳务”,而不是针对“修理修配劳务”本身。如果是针对“服务业劳务”,则纳税人为外方,题中支付企业只是代为扣缴税款而已。 要弄清地税究竟为何要对该款项征税,以及征税是否合法合理,只能向其咨询并进行沟通,了解其依据,之后才能找到解决办法。 关于再次补充问题。 1.这种费用本身属于售后服务范畴,应该记入销售费用范畴,销售费用自然不能征收增值税吧? 2.国税局已经明确,该项是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范畴,且已经开具免税证明!主要:出口是免征增值税的! 请注意,前文并不是说“销售费用”或者“售后服务费”需要交纳增值税,而是说,题中维修费即使涉税,也只涉及增值税,而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由于题中企业并未取得“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更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3.地税局的说辞也模棱两可,先是说要征,后来向市局证明了说不征~现在款已经付出去了,又打电话说要征。根据竟然是营业税暂行条例?依我的看法,这是应该不用缴纳营业税贷,但是没有相关条款。 再次说明,题中支付款项本身,并不需要交纳营业税。 既然题中地税方面要求征税,那么,题中企业完全可以要求其明示征税依据,而不是简单一句“依据营业税条例”。 相关判断、建议,请阅见上文的“关于补充问题”内容。
九、修理修配劳务包括哪些?
包括以下五大类:维护和保养劳务、运行劳务、改装劳务、整车维修劳务和装配服务。
其中,维护和保养劳务包括系统检查、更换润滑剂、检查机械部件、维护温控器、更换空气滤清器等
十、房屋加工修理修配开什么增值税发票?
按照财税36号文件附件一的名词解释,修缮、修理属于建筑类,对于购买服务者为个人、小规模纳税人等不具备抵扣条件的购买人,应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具备抵扣条件的企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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